恰好昨天下了场暴雨,今天是个大晴天,太阳很温暖,早上不算热,空气质量也不差,很适合出门。
“出门去超市?”江雀疑惑地重复了一遍,然后问道,“这个也算是学‘喜欢’的过程吗?”
“是的。”沈踏枝笑道。
“那我要去。”江雀一下子答应了下来,很主动地道,“我可以把触手藏在书包里,我要和你一起出门。”
他几口吃完剩下的粥,把碗送去厨房后就从沙发的角落里翻找出了上次一回家就被他丢进了角落里的小书包。
不是沈踏枝不愿意给他找大书包,是江雀的触手即使缩小了也有一米长,八根盘踞起来的体积并不算小,若是想要能完全放下又能让他的触手自由活动,那就只有登山包一类的超大包了。
但是出门背着登山包未免过于显眼,太容易吸引别人的目光,说不定一不小心就会被发现猫腻,反而不是什么好事,找来找去也就只有有弹性的书包最适合江雀,也符合他外表上的年龄。
看着江雀费劲地把自己的触手塞进书包,沈踏枝先是忍不住笑,笑完之后又觉得有点心疼。
如果找不出解决办法的话,江雀想要融入人类社会,就只能一直委屈地缩着触手,背着书包。
现在还可以说他是高中生,但是之后呢?等到江雀再长高长大一点,终日背着一个书包总归是不好解释的。
让江雀一直待在家里显然也是不可能的,沈踏枝揉了揉眉心,想,他得快点找出个解决办法来才行。
正在努力塞触手的江雀当然不知道沈踏枝在想什么,他正在认真地给触手排顺序。
他昨晚拧触手的时候可没有留余力,现在那根被拧的可怜小触手一卷起来就火辣辣的疼,好在还算在他的忍受范围内,只要排好顺序,把这根触手放在最上方不被压着就不会太难受。
江雀摸了摸委屈的触手,想,自己得想办法弄点上次沈踏枝给他吃的药来吃,不然触手还得多疼好几天。
他的小触手很娇贵的。
两人本就已经洗漱好换好了衣服,等到江雀塞好触手、戴上墨镜之后就可以直接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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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出门之前,沈踏枝还是有点不放心,又确认了一次:“超市就在小区门口,里面的人可能会有点多,你可以吗?”
“可以的。”江雀正在换鞋,轻快地应道。
他见过很多人类的,怎么可能会被超市里的一点点人吓到。
要买的东西不多,只是缺个黄油,加上沈踏枝有意想让江雀慢慢地多接触一点人类社会,因此二人是步行往超市去的。
这是江雀第一次走出小区,之前他都是坐沈踏枝的车来回的,在车上的时候心思也大都在沈踏枝身上,因此在见到小区里的景色的时候很是新奇。
“沈踏枝,你看,前面的地上有好多鸟。”
江雀停下了脚步,拉着沈踏枝的袖子指给他看。
此时正是早晨,已经过了晨跑和遛狗的时间点,别墅区里的人不是开着车去上班了就是还没起床,因此路上的人很少,只有几只小鸟在地上啄食着草籽,偶尔发出几声清脆的鸟鸣。
“嗯。”沈踏枝顺从地停下脚步,跟着江雀的目光去看自己以前司空见惯而从未留意过的小麻雀。
“好肥的鸟啊,可以吃吗?”
沈踏枝:……
他心里升起了那一点文艺的诗情画意被江雀这一句话扫了个干净,无奈地笑道:“雀雀,那些鸟叫麻雀,你是要吃自己的同类吗?”
“它们也是雀雀?”江雀惊讶。
沈踏枝笑:“对,这也是雀雀。”
江雀皱眉,直接拉着沈踏枝往前走了:“那就不看了,我不喜欢。”
沈踏枝任由他拉着自己往前走,在后面笑得很开心:“怎么了?刚才不是还在说想吃吗?”
江雀瞪他:“你欺负人,都说了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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