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四十四章 敏感的火舞(第1页)

离开南江城之时,一行人之中又多了一名同伴……正是前玫瑰酒店迎宾,苏苏。

虽然十个金魂币对于火无双来说只不过是几天的零花钱,但是对苏苏来说这可是一笔天大的巨款,火无双的举手之劳在她的眼里可是莫大的恩情。

于是苏苏说什么也要为火无双做牛做马,以报他的恩德。

火无双听了倒很高兴,没有半点犹豫便答应了,反正他还缺个贴身侍女,在炽火宗的时候他的父亲生怕他太早接触男女之事,平常派过去伺候他的都是肌肉壮汉。

现在他也大了,也是时候享受享受名门大少应有的待遇了……

就从拥有贴身侍女开始。

出了南江城,众人便直奔着天斗城的方向赶路,苏苏虽然只有魂师的修为但她的武魂竟然是凤尾鸡冠蛇。

这种武魂虽然没有什么攻击力,但度确极快无比,奥斯卡的第三魂环便是来自于一只千年左右的凤尾鸡冠蛇。

苏苏武魂附体之后,背后便生出了一对翅膀,赶路的度反而越了姜羽等人。

经过一天的赶路,众人来到了位于圣约翰行省的一处森林地带。

火无双掏出地图看了看,现这处森林就是他们要找的寂静之森,只要横穿过去便可以达到距离天斗城最近的汉堡行省。

比正常赶路至少可以省去十日的路程。

夜晚的森林出奇的冷,幸亏在场众人里面除了苏苏都是火属性魂师。

姜羽随手一剑便将旁边的大树拦腰砍断。

然后又细细打磨一番,做成了四支手掌般大小的细长木棍。

火无双见状赶紧争着表现了起来,一团火焰从他嘴里喷了出来,准确无误的将四根木棍点燃。

“得,还省了点功夫。”

姜羽说着便将三根木棍递给了火无双,由他将其余的分给火舞和苏苏。

毕竟那是他的妹妹和贴身侍女。

在强烈火光的照耀之下,众人总算是看清楚了周围的环境,地上满是杂草,以至于连前方的路都被掩盖住。

到了这里即便是地图也没有什么用,他们只能根据天空上的星辰来判断前行的道路。

大概走了三个小时,姜羽他们才算是来到了一处空旷的地带。

于是众人便在此次扎起了帐篷。

然后姜羽又在旁边寻摸了些干材点起了熊熊烈火。

最后又在帐篷周围数十米的位置撒了些黄色的粉末。

这些粉末都是隶属于七宝琉璃宗的一个神秘部门……

药阁所研制的。

专门用来驱散蛇虫鼠蚁,可谓是出门旅行的必备品。

据姜羽的了解,药阁这个部门有些类似于唐门的药堂,里面的人都是医药方面的专业人才,甚至不乏用毒高手。

对七宝琉璃宗接触的越深,姜羽才愈地佩服比比东的高瞻远瞩。

七宝琉璃宗能够稳压蓝电霸王龙宗一头可不止因为有两名封号斗罗那么简单。

其附属产业横跨,医药业,房地产业,金属业,银行业,运输业等多个行业。

其中的金属业更在七宝琉璃宗过硬的实力之下外加天斗皇室的支持,已经在整个天斗帝国形成了垄断的地位。

自古什么最赚钱……当然是搞垄断了。

怪不得七宝琉璃宗可以成为大6最富有的宗门,据武魂殿内部的猜测,他们所积累的财富一点都不比各大王国少。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觉醒后我成为御兽师在异界杀疯了  渣了白月光师尊三世以后  拐个帝师做外室,恢复记忆不认账  意外攻略反派苗疆少年(穿书)  沙漠之鹰  仙梦无痕之幻世迷途  选一个,我们谁是你的老公!  炮灰女配囤货后,别人流放她度假  情蛊送我好哥哥  杀妻证道?容我荡平穿书管理局  跳下悬崖后,暴君他后悔了  在我爷爷的年代里赚亿点钱  带着小院穿越【娇弱】娘子杀疯了  道与天齐  道侣他太上忘情  穿成农家丫头,带着空间赚大钱  修仙界也不好混啊!  高武:我的武学疯狂内卷  被甩后,嫁给了他死对头  全职法师:这个刺客不讲武德  

热门小说推荐
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

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孑梦

孑梦

身处于无尽的梦魇之中。孤单的梦境,只剩下自己的梦境。...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