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可能大家会觉得女主好歹三十五的灵魂了,这样子与一个小屁孩置气,显得幼稚。
原因嘛,后面会慢慢解的。
不过依据我家母上大人的性子,五十几岁了有时候在家人面前也会孩子气。tat但是很可爱的有木有!
☆、第三章
日头渐高,常笑背着书包闷头朝前走,身后祝景铄垂头跟着。大少爷来县城次数不少,并不是很好奇。
常笑沿路看得倒是很仔细。
八零年代的城镇处在半新不旧的阶段,改革开放才刚刚开始,他们这个县城虽然属于沿海地区,但还未正式开始发展。一切都还是几十年代的模样。
常笑仔细打量,前世她后来也做过一些生意,只是那时候身子已经不大好了,还未来得及大展手脚就重生了。她看着街道两旁的店面,想着目前可行的方法。
说到底,他们家还是因为太穷,后来才过得那么悲惨。这一世,她会想办法让家人都富足起来。
常笑一路走一路想,因始终记挂着她哥,脚下越走越快。
祝景铄跟在后边,脸色越来越白。大少爷身子骨娇弱着,哪里遭过这种罪。他只是心里奇怪,常笑好像很熟悉县城的样子。但他仍是咬着牙,一声不吭地跟着。常笑回头看他时候,他已满身是汗。
常笑一愣,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她倒是忘记祝景铄是不惯长途跋涉的,此时怕是累得够呛了。
常笑停下来,微微昂着头看他。
祝景铄比她大一岁,今年九岁,估计平日补给营养好,个头要比村上其他同龄男孩子都高一些,比常笑也高出了一个头。常笑眯着眼问他:“累吗?”
祝景铄抿着唇,不知是不是在生气,闻言也不回答,垂了头就继续往前走。
常笑略无奈。他这性子倒是跟二十几年后一模一样,惹恼了就跟田头阿黄一样。她要是不拉着他,这笨蛋今日怕是会一直将脚给走出血泡。
可是——
常笑摸摸干瘪的口袋,她如今是真的一穷二白,身无分文了。坐不起公交车。
祝景铄在前边走了一会,感觉后面的人似乎没跟上来,立即停下回头看。看到常笑还在原来的地方,才松了口气。
常笑好笑地看着他,眼睛弯得像月牙儿。
祝景铄的脸唰的就红了,是气的。但依旧站在原地,没敢再乱走。虽然这县城他爸回来时,都会带他来玩一趟,可路照旧是不认识的。
常笑也摸清楚了他的脾气,不再闹他。走过来时,见祝景铄微微张着嘴,他每咽一次口水,眉头都会皱一下。
常笑眼里闪过一抹狡黠,将背着的书包拿下来,从里掏出一个水壶。这是一个军绿色的矮肚水壶,是爸以前攒钱买给她哥的,现在她哥又送给了她。
常笑旋开盖子就凑近嘴边去喝,但在要碰到嘴唇的时候,突然拿下来递给祝景铄:“要喝吗?”
祝景铄正渴得嗓子冒烟,见到这水壶眼睛就亮了起来。可这水是常笑的,他从小家教严,不随便拿别人东西。
常笑看着他想喝又不敢的样子,暗自觉得好笑。脸却是一板,严肃地说:“一毛钱一壶,要不要?”顿了顿,又加了一句,“我没喝过的。”
这一壶水是早上她妈就帮她灌好的,还是满的。
祝景铄正犯难呢,闻言二话不说赶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毛的递给她,随后接过水壶就往嘴里倒。
他都快渴死了!
常笑捏着那一毛钱,脸有些发臊。她好歹也是灵魂三十几岁的人了,这么欺负一个小孩子实在没脸,可是这里离火车站还有好长一段距离,她可以忍,怕祝景铄走到脚要废了。
祝景铄咕咚咕咚直喝掉了半壶子水,常笑看着他抹脖子上淌下来的水,不自觉地也咽了咽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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