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1章 消失的日记本(第2页)

把“阿q精神”运用得炉火纯青,陆早早扯过被子,钻进床中央,安和又平静地睡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睡眠超过十小时,而且中间没有做稀奇古怪的噩梦,在过去很少有这种时刻,陆早早觉得十分罕见而又幸福。

即使已经十月,中午时候温度依旧很高,不愿意在空调房里多呆,好在后山那一片区域有成片成片的高大林木,每到夏季十分阴凉,还豢养了不少动物。

每年对这些动物的养殖和山林的维护费用就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天价,然而对陆家来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的小事。

坐在亭子中乘凉,上面是一望无际的林木区,远处是人工修建种植的宽阔草场,有风吹过来,陆早早顺着风的方向一路走一路停。

看见有驯兽师和饲养员牵着past过来,陆早早意识到陆识卿或者陆清婉也会在这里。

陆傲天在陆识卿十八岁的时候,送给他一头人工养殖的狮子,威风凛凛,齿牙锋利,但是陆识卿从小一手养起来的,对他很是亲近和顺从。

陆清婉九岁的时候,陆傲天送了他一匹纯血的汉诺威,温血马种之一,雇了专门的饲马员。陆清婉偶尔过来瞧几眼,给它喂食昂贵的草料,骑着它在旷阔的草场上四处闲逛。

或许是因为陆清婉年纪太小了,性格又温和从容,她对这匹马并没有表现出什么驯服的欲望。

她倒是经常跟着陆识卿去看望那头狮子past,久而久之,跟past熟悉起来,狮子在他们两个人面前温顺得像是家养的狗。

沈熹言养了一只布偶猫,和她本人一样,是一只看上去就会让所有人爱上的小猫,眼睛是深蓝色,看上去像神秘无垠的大海。

沈怀瑾性格桀骜凛冽,没有抚养任何动物的欲望,他喜欢的是征服,最常去的地方常常充满暴力、血腥、狂热,十几岁的时候,陆傲天就曾经带他去过非洲大草原狩猎,还定制了一把刻了他名字首字母的猎枪,整个人活得像旷野上的风,可以闻得见鲜血和自由的烈腥气。

小时候的陆早早曾经也有一只小小的狗,那是她在寒冷的雨夜捡到的,瑟瑟发抖格外孱弱的一只小狗,精心养护,可没过一个月,还是因为太过弱小无法抵抗疾病的吞噬死掉了。

从此之后,陆早早没有再养过任何东西。

所有人都有棱有角地活着,可以活成任何样子,只有陆早早,像在规则的圆形盒子里被任意揉搓的泥团。

没有选择的资格,只有被天意摆布的命运。

正在想着要不要回避,或者干脆就一直往前走,然后回到别墅。陆识卿就已经从她的后方步伐迅速地绕到她的正前方,从饲养员手里牵过past。

一人一狮,慵慵懒懒地在草场上漫步。

陆识卿手里还带着专门的手套,看样子已经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可能是刚刚逗弄完别的小动物。

陆早早自觉走开,坐在离他们很远的草坪上,下午的阳光把草坪晒得滚热,草屑有些扎人,但微风拂面,吹得人十分舒服。

远远的,陆早早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由远及近,是陆清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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