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闹事的贼人,可是前阵子在京郊频频生事的匪寇?”
“回小郡王的话,正是他们。”
程烨心中一沉。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今上因为流寇扰民,已大过好几回雷霆。姚大人、罗大人,大理寺卿,包括陵王郓王,都因这事被申斥过。
眼下这些不怕死的竟在佳节当日凑到天子跟前来折腾,只怕今夜金銮殿的灯火是不能熄了。
程烨心中焦急,捞起手下人递来的长|枪,催马要走,似是想起什么,又退回来,对云浠与程昶道“三公子,云大小姐,在下要去闹事的地方看看,烦请你们在此等一等姚二小姐的消息。”
言讫,吩咐几名护卫留下来保护云浠和程昶,打马离开。
满城喧嚣不止,云浠与程昶登上竹台往下望去。
邻近的几条街巷里,虽有官兵赶来维持秩序,奈何人手暂时太少,老百姓们不知生了什么,反倒要往更远处,闹事的地方涌去。
云浠见此情形,忧心道“那些贼人均扮作老百姓的模样,也不知道等官兵赶过去,能不能区分出来,抓个齐全。”
程昶沉吟一阵,却道“不难。”
“这些闹事的,按说是两伙人,一伙是一个月前流窜到京郊的流寇,一伙是早在京郊扎根了数十年的山匪。就算彼此认识,肯定也认不齐全,相互融合,信任度并不高。”
“像今天这种场合,金陵城戒备森严,他们能混进来,肯定是仔细筹谋过的。”
“准备得这么好,等到要行动了,不可能没个章法,听谁指挥,怎么行事,什么时候上,什么时候撤,必然有个号施令的。”
“加上山匪和流寇之间互相不够信任,为防有人浑水摸鱼,或是伤了自己人,他们一定会要想办法弥补这种不信任。”
云浠问“怎么弥补?”
“时间,时间不够,最简单的办法,”程昶道,“服饰。”
这就跟学生上学要穿校服,有的公司要订做制服一样,除了消弭攀比心,提高专业度,另外就是为了增强集体荣誉感。
这是现代人的思维惯性。
云浠一愣,明白过来“三公子的意思是,这些贼人在衣饰上,一定有一样的地方?”
程昶点点头“而且那个号施令的,在衣饰上,除了这个一样的地方,一定还有特别之处。”
“只要抓到头目,审一审,今晚有多少人闹事,分别是谁,具体计划是什么,就水落石出了。”
云浠犹如醍醐灌顶,再次看向闹事的地方,目光里多了几分仔细。
果然,那些闹事的贼人头上都裹着头巾。
这是盛夏,头上裹头巾的人多的是,然而匪寇们的头巾却别有不同,均是土黄色,背后……似乎还有什么纹路。
云浠想,带头巾真是一个好办法,等到该撤了,将头巾一摘,遁入人群,谁还认得出他们?
云浠忍不住看了程昶一眼。
他的目光安静且认真,仍在人群里仔细搜寻着那个刀疤仆从。
想出用衣饰的法子辨认匪寇其实不算太难,难的是,他几乎是无须思量,漫不经心地就说出了这么一个办法。
云浠抿了抿唇,心情有些难以言喻。
一忽儿欣悦,为三公子常人难以企及的敏睿而高兴着;一忽儿沮丧,自己当了三年捕快,临到要挥本事时,还不如他随心一念。
定下神来,最后觉得坦然。
雾里花灯高照,前方朗朗。
既然路远,自己要多多努力才是。
云浠收回目光,重新望向人群,眼前忽地一亮“三公子,您看!”
竹台下不远处,有一人身着粗布皂衣,正垂着眼,快步朝他们这里走来。
正是那个手心有刀疤的仆从。
云浠立刻道“我去接应他。”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七十年代之农门长女 红楼之瑚爷不好惹 庶长子 巫姬的六零生活 想和土豪交朋友 老实人不背锅[快穿] 皇后又又又见鬼啦 杀戮拼图 (快穿)我是渣男 综影视之司颜 乖,叫朕相公 (快穿)我是老太太 将府千金不佛系(穿书) 都市:妖孽般的重启人生 [名柯同人] 我在米花死去活来 我能通神明 70年代女配养娃日常[穿书] 我真有这么坏吗 离婚后成了前夫他姑[穿书] 穿在渣受作死后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警察同志,如果我说这是一款休闲治愈系游戏,你们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