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1章(第1页)

从小院到目的地,大概需要走十分钟的路。

一路上还能遇到不少早起干活的老乡。

“欢啊,这么早是去哪里啊?”一个戴着草帽,露出一口黄牙的大叔开口,脸上的皱纹都可以夹死蚊子。

“春花叔,我带着新来的邻居去挖点野菜,也不知道现在折耳根那些都出来了没有?”落欢十分熟练和他攀谈着,因为离得比较远,落欢的嗓门都大了不少。

刚开口还把声音的梁梦吓了一跳。

众人看到她的反应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哈哈哈,我欢姐这嗓门,把我都吓一激灵。】

【春花叔?春花?叔?】

【这有啥的,我老家一个堂叔还叫美丽呢。】

【嗯!认真的?】

【我是男的,我叫梅任莉。】

【楼上,6666。】

“有了有了,昨天你婶娘还挖了不少回家呢,对了今天你婶娘在家做社饭,等会去我家装点啊?”春花叔十分热情,招呼着落欢。

(解释说明:所谓社饭,就是把各种野菜和腊肉一起炒熟,然后再和蒸好的大米饭搅拌均匀一起蒸。作者家乡,每年春季,野菜出来的时候,就会有老人做,味道还行,野菜味很浓厚。)

“哎哟,这感情好,我婶娘做饭的手艺一绝,春花叔,那我们就先去了啊。”落欢笑着回答。

田城也是一个会社交的人,朝着春花叔招手:“老乡,我们就是刚来的邻居,有空上门来做客啊。”

春花叔同样招手:“好的好的,你们在咱们青山村要是有什么困难,随时找我们啊,咱们村虽然不富有,但是绝对团结。”

田城:“好咧好咧。”

告别完春花叔,后面还碰到了秋月姑姑,狗剩伯伯等等。

落欢见到人都能聊两句。

田城几人跟在她的身边,也不打扰,静静听着。

“哎呦,小落啊,你们村的老乡们都是十分热情啊,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感受过这么纯粹的热情了。”田城到底是年纪大一点,加上自己也算是农村出去的,所以对青山村的好感直线上升。

“是啊,我很喜欢我的家乡。”说完话,几人也走到了田地里。

落欢看了一圈,把帽子戴好,然后指着脚边的野葱。

“这是野葱,十分香,可以和鸡蛋一起炒,也可以和肉一起炒。”

“挖的时候,从旁边挖起,尽量把里面的根部也挖出来。”

说话间,落欢蹲下去,给三人示范了一遍。

一锄头下去,野葱拔根而起,露出带着泥巴的圆鼓鼓白白的头。

三人看完落欢的动作,都分散开来,开始挖野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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