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44章 这么有年代感啊(第1页)

雷霄他们将设备弄好的时候,天已经渐渐暗下来了。

万象喷泉广场这边一到晚上四周的霓虹灯就会亮起。

华灯初上,夜晚的城市总是这般热闹又喧嚣。

喷泉广场面积很大,稀稀拉拉的人还不是很多,主要都是各班组织慈善义卖会的人。

林时笙将昨天从食堂阿姨那里借的盆拿了出来,上面贴了两个大字打赏,然后将打赏盆放在了他们面前不远的位置。

卖唱仪式感就这么有了。

不但有,还挺足!

洛柠脖子上挂着的拍立得拿给厉珩喻,然后兴奋地说:“你待会负责帮我们拍照啊,记得角度找好一点,视频也拍一点,待会我要录vlog!”

交待完,洛柠就去到中间,对着看着用支架支起来的平板操作着。

旁边的林时笙坐在一把长椅上,及腰的长发今天没有束缚,随意的披散下来,面前是一副紫色的键盘,先是轻轻的按了下键盘,然后扭头看洛柠,“我这儿没问题了。”

谈柯挺拔的站着,身前立了个麦,微微垂着脑袋,遮住了些眉眼,但可以看到清晰的下颚线,灯光的照耀下,在脖子处留下阴影。

当指尖拨过弦线的瞬间,吉他的音色悠扬的飘荡在四周,颇有那种唱民谣的阴郁男主的感觉。

简单地拨弄一下,然后侧头看向音响旁边的洛柠,“可以了。”

洛柠得到指令后点了点头,然后看向另一侧的贺屿,“大鱼,你那呢?”

“ok!”贺屿比了个手势,轻轻抬了一下手里的贝斯。

他刚刚也检查了一下,音色调试完毕。

而洛柠身后的架子鼓在灯光下闪耀着光芒,雷霄坐在鼓前,等待着音乐的开始。

看时间差不多了,洛柠突然握紧手中的话筒,扬声喊了句:“ok,action!one——o——three——”

最后一个字母音刚落,鼓手雷霄的手指瞬间飞跃在鼓面上,发出一阵激昂的鼓点。

伴奏随之响起——

洛柠微微抿嘴,右手举起,半比了个兰花指,开口则带着戏腔,“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黄榜中状元,中状元着红袍,帽插宫花好哇~好新鲜~”

厉珩喻站在旁边拿手机录像的手,听到第一句歌词的时候就一抖。

差点把手机给滑掉了。

当然是没料到唱的是这个歌。

台上这个配置怎么看也是一个小乐队了,而且还是颜值超高的小年轻,怎么唱出来的歌,这么……有年代感的嘛?

但该说不说,唱的还是非常不错的,一看就是专业学过的。

虽说是黄梅戏,但与现代流行音乐融合,倒是擦碰出了不一样的火花。

洛柠唱完后,稍稍停顿了一下,紧接着旁边弹贝斯的贺屿开口接唱道:“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人人夸我潘安貌,官戴纱帽罩~罩婵娟~”

贺屿用的是流行声音唱的,带着的戏腔不明显,但明显唱的也很好听,别有一番风味。

厉珩喻听得有些惊讶,洛柠唱歌好听她是知道的,平常没事就会听到她哼几句。

倒是真没看出来,贺屿喜欢大惊小怪,经常发出来的声音跟公鸭嗓一样,一惊一乍,没想到唱起歌来还挺那么像样。

贺屿唱完紧接着又是洛柠,洛柠的戏腔唱的很标准,也很动人,跟平常讲话的声音完全不同,“我考状元不为把名显,我考状元不为做高官。为了多情李公子,夫妻恩爱花好月儿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圣尊  上坤章乾  长生仙府:我能获得种田奖励  冲喜后:不傻了,谁惹我,揍谁!  十年十世  甚尔的爱情故事  盛世枭雄  快穿:元初的穿越之旅  修仙:我的小法术能稳定升级  三国:我是帝师王越之子  不是哥们,你又哪个平行世界的我  男神要抱抱:遵命,校草大人!  星穹之上与光同行  萌物别跑:恶魔偷偷吻上瘾  曾经我光阴的故事  红眸的征程  穿书女配要休夫男配们成了心间宠  快穿祈愿之女配要翻身  刀皇  和闺蜜穿成豪门女配后带球跑了  

热门小说推荐
战神狼婿

战神狼婿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摸金:我当寻龙魁首那些年

摸金:我当寻龙魁首那些年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

我的亲爸是首富

我的亲爸是首富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