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二二三章 个体书店开业(第2页)

“嫂子,小事一桩!”

孙健写上,杨老师,桃李满天下!孙健!

“谢谢了!”

“健健,这本就留给我儿子,你也签上大名,让他学你!”

“强拐子,小事一桩!”

孙健写上,晶晶小朋友,鹏程万里!孙健!

“多谢了!”

“健健,这本,我送给我外甥女琳琳!”

“李伯,小事一桩!”

孙健写上,琳琳小朋友,前程似锦!孙健!

“健健,这本,阿姨送给钢钢!”

“王阿姨,小事一桩!”

孙健写上,钢钢,金榜题名!孙健!

“健健,这本,刘叔送给欣欣!”

“刘叔,小事一桩!”

孙健写上,欣欣,知足常乐,幸福一生!孙健!

刘悦给弟弟妹妹购买了的二本字帖可以送给同学。

“大哥,你给小哥也签个大名!”

孙圆拿过父亲手上的字帖。

孙健写上,顺顺,金榜题名!大哥孙健!

--------

“孙老板!”

……

陈雪梅、王福清和杨惠芹迎了上来,其他五个销售员都出去销售字帖去了。

陈雪梅负责五个销售员的工作和休息(一周轮流休息一天)。

销售员穿着印有启明书店logo的工作服,不准批发,也严禁降价零售,扰乱市场。

启明书店规定,销售员走街串巷,步入大中专校园,零售一本字帖提成三分钱,十本三角,一百本三元,一天销售一百本,一个月就能拿九十元的提成,加上五十元的底薪,一百四十元的收入就相当于江钢工人的最高级、八级工。

没有付出哪有得到?

销售员销售提成的过程就是《孙氏钢笔字帖》的营销过程,也是宣传启明书店的过程,别的人看见朋友或同学手里的字帖,就会前往当地的新华书店购买,一传十,十传百,字帖在新华书店的销量就会慢慢的好起来。

新华书店不会为《孙氏钢笔字帖》打广告做宣传的,最多在年底的图书订购目录上出现,启明书店要是做一锤子的买卖的话,就全部送给新华书店发行算了,它还要负责字帖的营销,电视和报纸广告是打不起的,在这个时代流传很广的《故事会》和《月报》上打小广告。

这是文青的时代,青年人借到一本好书能熬夜看完,就像前世追剧一样。

为了保证钱款的安全和避免字帖被打湿,启明书店还配备了雨衣、雨鞋、防雨袋和人造革挎包,还为五人购买了人身安全保险。

冬天会配备棉大衣、皮帽、保暖鞋和手套。

这还是一个宣传奉献的时代,但再动听的词语也没有金钱和物质有说服力,狂r和愚z已经归于平静,人们已经恢复了思考,在现实的面前,理x和追求被无情的粉碎,人们开始怀疑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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