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二百一十二章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第1页)

花英把眼睛瞪成了铜铃大。

什么风度,什么魅惑桃花眼,全部成了泡影。

他那样子着特别傻。

宁清秋缓步走过来的时候第一眼就到这么个场景,她顿时有点怀疑平安说的风流不安好心的人到底是谁

旁边的那个起来就像是个正直的boy,另一个起来还有点蠢萌蠢萌的。

话说他们真的是青云宗的修士

宁清秋都差点忘了自己还是青云宗的弟子来着。

她一心想着和明远还有七夜去诛魔谷,最好能够顺利的找到岐江神剑,见见那个丫丫心心念念的被炼化的剑灵,都忘了自己要回青云宗的事儿了。

不过这事儿不急,等到她学有所成,有了强大的修为,即便是回去也不会怕郑芸了,到时候她要让这个女人知道,花儿到底为什么这样红

之前平安和这两个人交谈的时候她其实就差不多已经脱离了练剑的感觉,自发清醒过来,只是没有注意他们到底说了什么。

清秋一直想着,自己这么焦躁的心态,是没有办法让剑法更加的浑然天成,这两天她太过注重想要筑基的心情了,越重视反而心里负担越大,让这几天的辛苦并没有取得什么长足的进步。

她想着,是不是该好好放松一下,说不定自然而然的就突破筑基了

这样的情况,七夜和明远自然是早就出来的了,她这两天心态有点失衡,主要是前面修炼太过顺遂,一时卡在这里她就焦躁不已。

但是两个人都没有选择指出来明说。

这样的事,宁清秋还是自己悟出来最有用处,旁人的指点再多,也比不过自己想通来得好。

这样更有利于她的心境磨练。

以后才能走得更远。

这个时候平安就走了过来,说是那两个人是对她的剑法佩服,想要和她认识,宁清秋心里知道,这主要是七夜级别太高,稍微学会一点,她就可以横着走了。

并没有多骄傲。

本来想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可没有工夫和时间去和不认识的陌生人交朋友,但是一听人是青云宗的修士,宁清秋手上的炼心剑差点没有直接砸在自己脚背上。

于是她就直接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没想到第一眼就到了这样的场景。

总而言之,花英给宁清秋的第一感觉嗯,并不太坏。

这样的修士,虽说有时候觉着人家有点蠢吧,但是总比心机深沉来得好吧

所以宁清秋过去的时候那是笑得春风满面,毕竟说来他们都是青云宗的弟子。

说实话,她对于青云宗的观感一般。

一来不是土生土长的土著,对于家族和宗门,她没有那么重的归属感。

二来嘛,郑芸这样的女人大大给青云宗抹了黑呀,导致她宁清秋并没有多少好感。

但是问题不能片面,若是一叶障目,就因为郑芸把整个青云宗视如仇敌

那就是一个傻字,不解释。

宁清秋还想着要衣锦还乡来着。

不是说了吗,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她表示自己就是这个个虚荣的gir,有本事就来打我呀啊哈哈

其实说白了,就是想回去打打郑芸的脸。

嗯,说上一句,多谢大恩大德,那就更圆满了。

说来青云宗还是她来到云荒世界踏足修仙一途的第一个目标,最后经过奋斗终于成了宗门一份子,还认识了沈柔,并且和宁妍在这个过程中化干戈为玉帛。

总而言之,回忆起来不完全是坏事。

好的记忆,美好的事儿也是有的。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你很强但现在是我的了  沙雕穿成少将的炮灰夫人  伪装成系统的魔头  太子妃总是装可怜[穿书]  顶不住了!弟弟天天把我按墙亲  我的神秘赶山异闻  位面小书店[系统]  渡我  水晶宫非正常纠纷公司  和爱豆互粉之后  田间宠妻日常:带着空间混七零  重塑千禧年代  重生在替嫁以前  穿越古代带金手指种田养崽  男孩子就是要说叠词!  咸鱼领主不想搞建设  你到底有几个野爹?!  玄幻:生前不愿,死后又冥婚嫁我  玉鉴问道  反派摄政王又疯又撩,公主爱了  

热门小说推荐
[综武侠]我自倾城

[综武侠]我自倾城

文案李凝没什么优点,就是长得好看。于是她就有了很多优点。笑是漫山遍野春花开,明媚动人。不笑是仙子蹙眉惹人心怜。哭是梨花带雨痛断人肠。睡在席子上抠脚是美人春睡娇弄足。李澈没什么优点,就是长得好看还有个...

快穿之渣男渣女复合记

快穿之渣男渣女复合记

1v1甜宠文商锦瑟在商华年眼中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渣女,反之亦然。一场车祸,两条人命。共赴地府,却在阎王口中得知,他们有十世情缘。商锦瑟商华年你怕是没睡醒。阎王软硬兼施,苦口婆心,把俩人...

好莱坞往事

好莱坞往事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