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笑声后,胡小山和蔡小娥开开心心上路了,同一条路,肩并着肩。不是他们达成了一致,是忘了刚才争论的是啥。家丁叹口气、摇摇头,急忙跟上。同时提高警惕,保持距离,一来防止被他们发现,虽然他已经被发现,但作为一个跟踪者,还是要尽量遮掩,而不是破罐子破摔任凭其看,这是一种职业尊严;二来防止他们突然又深情对视,那是对心灵的攻击。而且根据他的经验,这种状况都是毫无征兆突然发生的。他能做的不是躲过,而是发生后最快速度抽身,尽可能减少心灵上的伤害。家丁感叹,这不是体力活也不是智力活,这是个感情活。
他们飞速行走,只要没跑起来,也就没那么累,便于长时间坚持。偶尔停下来喝口水,因为走着水会洒。为了节省时间,拧壶盖的时间仍然在走,停下的时间仅用作喝。后面的家丁跟着他们的节奏,他们喝水他也喝。每当这时候家丁都会一个踉跄。因为胡小山停下是有心理准备的,家丁停下是因为胡小山停下,比较突然。水来不及反应,人停了,水又往前跃了一段,俗话叫洒出来了。
白天赶路,到了晚上就找个人家投宿,或者就地露宿。休息是必须的,不光要补充体力,还因为信人夜晚也会休息,如果他们不休息,万一走到信人前头,那就再也别想追上他。出发前他们打听了信人的一些情况,对一些关键的信息做了整理和分析。除了休息这一条外,还有就是信人不骑马,一直以来都是徒步送信。送信也是义务的,他不收钱,托他送信的人也不着急,不要求何时送到,只求送到。
关于不骑马这件事,是有具体原因的。第一,信人腿脚异于常人,不但速度快,而且耐力惊人,时间足够长久的话,比马还厉害。第二,身体健壮,每天那么辛苦跋涉,睡觉的时间却不长,最多三个时辰便元气满满,有时候只睡一两个时辰。如果骑马出来,他怕马睡觉时间比他长,拖他后腿。为此,胡小山和蔡小娥还专门研究了马的习性。他们不能比信人睡的时间短,那样容易赶超信人,也不能比马睡的时间长,不然连马都赶不上信人的脚步,他们更没信心能赶上。
跑了两天两夜,终于追上了信人。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路边喝水。胡小山有点沮丧,信人比他们想象中悠闲,他们都是站着喝水的。在距离信人几十米远的时候,胡小山瞥一眼身后的跟踪者,攒足一口气,瞬间飞至信人身旁,先将包裹拿在手上,然后再做解释。这是最关键的时刻,跟踪者也做了同样的事情。胡小山比他快一步,他把包裹抱紧时,他的手刚伸到包裹原先放置的位置,眼睛盯着手中间掐的一团空气发愣。至此,邵府家丁的任务失败了,一路白跟踪了。为更加保险,胡小山又抱着包裹往旁边跳了一下,落在蔡小娥身旁。
信人看到胡小山时,第一反应是有人抢包,还没来得及喊,邵府家丁也赶到,他紧接着想,这是个抢包比赛。憋了半天的呼喊差点化作“加油”,一时间不知道这包该被谁抢到。看他们的面相判断不出善恶,可他知道自己是好人,而且他的面相很可怜。这才反应过来,这包该由他抢到。
信人冲胡小山喊:你干什么?!
胡小山说:您放心,我只拿走我们自己的那封信。
信人说:我怎么知道哪封是你们的,你们又有什么证据。
胡小山觉得有道理,别说他们,就算蔡老头在场,也无法证明那封信是他的,按正常的程序,能够拿走这封信的就只有收信人。可收信人并不是因为叫收信人的名字,而是因为他住在信上所写的地址。但那时为时已晚,也没必要拿回来了。为今之计,只能抢过来。胡小山在一堆信里翻腾,终于找到了那封信。蔡府家丁紧紧盯着他手里的包,并在一旁若有所思。他打不过胡小山,抢是没用的。这次任务他之所以觉得能成功,靠的就是速度,也就是在胡小山之前拿到包,然后逃跑不被追上。这唯一的优势,现在已经用不上。信人观察了半天,终于从主观上认定胡小山是恶人,而他跟家丁都是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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