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动把一条胳膊给李蔓抱。
“老这么黏人。”
小时候她就挺黏他的,老跟在他屁股后面,拽着两根狗尾巴草,喊着邺坤哥哥邺坤哥哥,四五岁那会还老摔跤。
后来越往大她就越内敛,她和讲话不会带称呼,也没了小时候的那种可爱活泼劲,小白兔长成了小刺猬。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可他还是希望李蔓活得快乐点,她就是太懂事,太明事理,过头了就适得其反。
现在和她在一块,倒有点以前的感觉,她笑起来和小时候一样,很甜。
裴邺坤关灯,亲吻她额头,“媳妇,晚安。”
裴邺坤闭上眼想到他第一次偷偷去看李蔓的时候,就像她那个时候说的,喜欢一个人会忍不住去靠近她,心里蠢蠢欲动,脚下早已迈开步伐。
意识到喜欢上李蔓的那年,那个夏天他都过得云里雾里,心里,脑袋里,都乱作一团,他不知道是自己一时混账了还是闲的蛋疼。
她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孩。
可转念一想,他十五六岁的时候不知谈过多少女朋友了,可李蔓在心里总还是个小女生。
浑浑噩噩了近半年,李蔓高一的国庆,他回江州去她学校了。
他不知道高中的学校几点放学,从下午两点就开始等,学校门口有个车站,有张椅子,他就坐在那里边抽烟边等,公交车来来往往不知多少量。
当听到校门口传来人声的时候他立刻起身向那边望去,学生都穿着校服,感觉都是一个模样刻出来的,他看的眼花。
他又害怕李蔓看见他,躲在树后遮遮掩掩,可他皮相好,引来不少女生的目光。
李蔓很晚才出来,似乎是回宿舍整了东西,她出来的时候学校只有操场上有几个人,她拖着行李箱,神情淡淡,不急不缓的往前走,在学校门口拦了三轮车去车站。
她没看见他,可裴邺坤瞧的仔仔细细,从初中步入高中,她变化很大,一头马尾变成了柔顺的直发,幼稚的衣服变成了好看的连衣裙。
他倚在树上点烟,眉头紧锁。
“那人傻笑什么,长得挺帅的,怎么看起来——”
“嘘——”
要不旁人提醒,他都不知道自己在笑。
乱成毛线团的思绪好像因为这一面开始变得清晰。
喜欢就喜欢了呗,也不掉块肉,也不会成,就这么喜欢着,不碍事。
可心里总是怪怪的,他坐火车回桐城的时候越发开始看不起自己,但又组织自己这么想,他不许自己后悔,他做的事情都不后悔,因为不后悔才不会难受,理所应当是另一种心理安慰。
将来也不会娶她,后悔也没用,还不如就这么过下去。他是这么想的。
裴邺坤阖着眼暗叹一声,李蔓温热的呼吸洒在他臂膀上,没有什么比现在更真实了。
能撼动他的大概也只有李蔓了。
他侧身抱住她,轻轻亲她。
第四十二章
李蔓这一觉一睡睡到第二天早上四点多,期间裴邺坤叫她起床吃饭也都被搪塞过去。
夏日的凌晨四点,万籁俱寂,天色灰朦,交织的云层间微有几丝光亮,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轻纱中。
屋里还残留着昨日的欢爱的味道,空气浑浊。
他背对着她睡的,面朝墙,被压在里床的熊仔木纳的歪坐着,黑不溜秋的眼珠子俏皮的盯着前方看,他可能是嫌枕头低,拉过熊腿垫着睡。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夫人嚣张我惯的 倚天之重建武当 与大佬闪婚以后 快穿:今天也是独美的一天 武学加点,我有一块属性面板 奇葩大校园 重生之医路扬名 美人记 残种 宿命:飞鸟有巢,夜无根! 九叔!任老爷家又闹僵尸啦! 穿越之包子逆袭 万倍返还:为师略懂拳脚,擅长以德斧人! 主神,黑莲花又杀主角!我递的刀 四合院:暴揍亲爹何大清,孝死了 奇闻1 我家媳妇是大神 郡主请冷静 穿越之医妃不萌 道果
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修翼无卑栖,远趾不步局。舒吾陵霄羽,奋此千里足。超迈绝尘驱,倏忽谁能逐。乱世哀民乞活尸骨,转生为汉末颍川陈氏子弟的陈冲,看着九州满目疮痍,他决心改变这个世界。在和刘备一路走来的数十年里,他经历了失望背叛乃至决裂,但他仍然坚定不移地走完这条路。遍地哀鸿满地血,无非一念救苍生。...
楚玉心里苦啊,人家穿越就是簪缨世族,富贵之家,高床软枕。她穿越到一个被卖到乡下的小姑娘身上,家徒四壁。想法设法的寻找回家之路,却是波折不断此文没有男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越北宋之小人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拥抱黑夜,等待黎明,末世当前,除了肆虐的丧尸,还有被无限放大的人性。人,可能比面前这些丧尸还要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