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杈上的豹油,随着树杈的转动,不时地滴落到了火堆上,豹肉也终于烤得焦酥金黄。
王凌云拿出小刀,先切了一块给林天宇,然后,自己也切了一块,吃将起来。
不一会,两人都吃得饱饱的,就着明亮的火堆,再各自切了一个烤好的大豹腿,仔细地包好了带上,然后,爬上十余米开外、一棵二十来米高的大树,各自找了一处适合睡觉的枝杈处,拿了包裹一枕,舒适地靠了上去。
在他们靠下不多久,火堆熄灭,然后,就听见刚才的火堆旁,一声声的咆哮响起,随后,有了不断嘶咬的声音传来。
显然刚才,有火堆照着时,早有凶兽盯上了这里,现在,火堆一熄,那些凶兽,相继抢上,抢食着余下的豹肉。
这就是最颠扑不破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无任何人能改变转换。
待得天亮,两人伸了个懒腰坐起。然后,下了树,到十米外,昨晚的那处火堆处仔细一看。花豹的尸身,早被咬得支离破碎,只剩下了几根光溜溜的骨头,散乱地留在了现场。火堆现场,也是被践踏得一片凌乱不堪。
两人感叹一番,这魔雾森林里的威严。
昨天晚上,只不过是两人好运,只遇到了一头花豹,没遇到群兽。后来的香味虽然诱惑来了群兽,可火堆阻挡,起了些作用,随后,又上树睡觉,也是没能试到群兽之威。
感慨罢,两人就要继续深入魔雾森林。
才走了几步,只见前方,一头凶兽的身影,出现在了视线里,缓步向着两人的方向而来。
苍背狼。
苍背狼可向来都是群居动物。
刚才,还感慨昨晚没有遇到了群兽所困。
这会,不会是?
林天宇和王凌云均是四周围,拿眼睛扫扫。果然,后方、左右两边均是渐渐地冒出了一头头苍背狼的身影。他们竟然被包围了!看来,并非是他们昨晚好运,而是火堆帮了忙。随着火堆的熄灭,群狼已经在这四周围,布下了一个完整的口袋阵,正等着他们呢。猛虎斗不过群狼!看着越来越多的狼影,足足有百十头。
“凌云,怕吗?”
“不怕!”
不过,林天宇却分明感觉王凌云的声音,都有些不太自然了。
“凌云,我们来魔雾森林的目的是什么?”
“磨砺、历练。”
“磨砺、历练的目的又为何?”
王凌云一阵沉默,他还真没有想过,自己出来,到这魔雾森林里磨砺、历练,到底是为何?
好像其他的年轻一代,有过各种各样的磨砺、历练,他王凌云也就应该有了,至于更深层次的到底为何,还真没有深思过。当然了,这次和林天宇一起出来,还想了要借此历练,好好打磨一番自己的武技。
除了这些,还为何呢?
林天宇道:“我来魔雾森林,有三大目的。
“第一,磨砺刀道。我的刀道,若是呆在家乡的偏远城市里,虽然尽心尽力去锻炼,也能有所进步了,但,要想有了突破性的进步,没有艰险的战斗,生死的磨砺,绝无可能。
“第二,锤炼出一种铁血之气。虽千万人,亦敢一往无退的气概,有此气概,有进无退,先声夺人,让敌手胆寒,凭添无数胜算。
“第三,锻炼步法。一种好的步法,配合好了武技,绝对可令战斗之力倍增。
“你知道我心心念念地想着要实现这三大目的,甚至不惜身入险地——魔雾森林,最终的目的是为何吗?是我要成为强者!成为天权大陆的一流强者!凌云!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身入险地,甚至,愿经历生死艰险,而心心念念赶来历练的目的,又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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