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新闻
当歌手和演员的不同大概就在于,演员可以隔一阵子拍一部戏,然后就隐藏在角色之后,但歌手不行,需要相当的曝光率,红港的歌手特别是在偶像歌手这方面,应酬简直从年头排到年尾,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访问,电台访谈,电视台节目,红港内和红港外的颁奖礼音乐节
特别是对于贪靓喜欢打扮的人来说,每次买衣服都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因为又要买又要搭,还要尽量不在同一时期总是重复造型。阿春新家的衣帽间,有壁挂式衣柜,柜式衣柜,分层收纳格,抽拉鞋柜,内置烫衣板四分三都是卫思荣的衣裤鞋袜,四分一是阿春自己的。
比较当红的歌手里面,阿春这样一件衣服从出道一直穿到现在的人也真是绝无仅有了。
之前认识的后援会会长吕胜男,就是那个最开始因为阿春的发型而喜欢她的小姑娘,她说她研究过每日一里阿春的穿戴,发现阿春曾经试过两件衣服换着穿一周,下一周就变成三件衣服换着穿,再下一周另外两件换着穿,以此类推。不过因为阿春搭配的很好,还会改衣服送到裁缝铺叫姐姐帮忙改,以至于一般人都没发现她是如此的节省又寒酸不是。
所以其实阿春是在很有钱了之后才开始买名牌的。
都是特别经典的款式,平时走出去也能穿的那种。
就是这一场,林千青是偏中性的风格,阿春为了跟她表示差异,穿了件很少穿的可风格。印花泡泡袖衬衫,加上高腰a字短裙,衬衫是透视款,里面有背心,可又带着一丝小性感。
“哇,阿春你好靓啊。”林千青是小西服白衬衫领带,起来又酷又飒。
“是啊,平时这么穿多好。”穿得闪亮亮buggbugg的西装的卫思荣不禁念念念。
“那我天天就不用出门了,避开记者都不够用。”这么短的裙子,记者们能问个百八十遍的。
大概是阿春这样的女明星太少,吃小吃逛超市去菜市场,记者们普遍认为阿春特别“艰苦朴素”,一边报道她有多少身家有多少个绯闻对象,一边说她勤奋读开工勤力刻苦,精分极了。
红港人都把自己不当外人,阿春不管干嘛都有人去唠几句,之前有一阵子她没有车的时候,有次活动坐的士,的士佬出租车司机说别穿太短很容易走光的。
她又不能完全不管风评,毕竟她还得做这一行吃这碗饭。
严太太也是这么认为的,阿春跟林千青卫思荣的情况完全相反,她先是一个成功的dj,电视台节目主持,然后才是演员歌手。
“你保持现在的风格就好了,太过于扮靓会影响你的定位和形象。”
在群众眼中,阿春是有趣的段子手,太漂亮太酷了就不像她了。
所以其实最开始城与寨观众们是不买账的,那时候阿春还动用了一些小技巧,把城与寨的故事讲成了段子,今天讲一段,明天讲一段,还有电影外的没拍出来的。
期间还有出版社找阿春出,就是阿春自己都忘了自己胡编乱造了些什么了,而且她可以肯定,前后左右绝对有bug,听众们入迷了一时没听出来而已,她找了借口说忙,就推掉了。
等到声音出来,观众们就更不买帐了,但电视又不花钱,标准跟电影就不一样。
渣女的形象仅仅维持了一部戏,而且还真没人抓到她的证据,阿春说都是朋友,好朋友。
老渣女语录了。
没多久上海夜出来,灯仔又再次把阿春的形象拉回了活泼可人见人的元气美少女。
对,就仿佛后世结婚了的晨间剧女主角一样。
在这一点上,阿春还得多感谢陆尚。
“我要你为我疯狂,全世界都为我疯狂”
“匍匐在我脚下”
阿春刚开始唱这个是非常羞耻的,现在也羞耻,不过有点麻木了,打从这歌出来,每次她出席什么活动就得来一遍或者唱几句,唱得她都腻歪了。
现在她已经可以带着观众们一起蹦迪,不,是唱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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