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三十一回 女魔尊(第1页)

魔,乃一切欲念之集合。

贪婪!

嗔怒!

痴迷!

疯狂!

好斗!

是故,神有九天,魔有十地。

而魔尊,正是魔界十地当中的顶尖强者,为群魔至尊!

魔尊将肉体修炼到极致,为求天长地久,反而要压制住他们强横的肉体,从第二真身修炼到第一显身,如此维持下去,魔尊的寿命可达九百万岁,近乎齐天!

但因为魔皆有其欲望,为了他们各自的欲望,往往不得不偶尔变回第二真身,致使寿命缩短。

嗜欲深者天机浅,痴情重义难修仙。

如果说似魔非魔的韩夜,他最大的欲望是深深爱着的司徒云梦,且狂热地想要占有司徒云梦的灵魂与肉体。

那么号称魔界第一铸剑大师的狂地魔尊凌峰,他最大的欲望就是与水落樱天长地久活在这世上。

自古痴狂成对、难舍难分。

夜、梦二人不例外。

峰、樱二人亦如是。

凌峰很早就喜欢水落樱了,甚至,当他二人都还弱小的时候,当凌峰比水落樱更弱小的时候,他俩就已经相互喜欢了。

彼此的占有欲也是极强。

为了保护水落樱,也为了不再被魔界弱肉强食的魔物所欺辱,凌峰多次违抗天地法则,将好不容易修成的第一显身又频繁变回第二真身。

终于,凌峰得到了整个痴地,让水落樱有了立足之地,但他也猛然惊觉:自己的寿命竟只有五百年了!

凌峰不愿让水落樱看到自己死去,他离开了痴地,也不再施展第二真身,光靠千万年累积的经验、魔功、剑法和灵力,也足以震慑群魔,成为了狂地魔尊。

他忍痛抛弃水落樱,分隔两地,故作狂妄、故作痴迷于铸剑,只望水落樱能好好活着,不为自己陷入疯狂。

可他终究错了。

凌峰自活于天地之间,就只爱过水落樱,他不知道怎么去爱。

他以为让水落樱这样痴狂的女子活下去,就算是爱。

他以为想办法让自己长寿,甚至不惜逆天改命,就算是爱。

最终,他的梦想破灭了。

凌峰诱韩夜与重楼决战,先被韩夜破坏了魔剑、破坏了计划,又被愤怒的重楼亲手消灭。

幸得韩夜知恩图报,请重楼留下凌峰的一缕元神,令凌峰还能再入轮回、转世为人。

所以,水落樱也见到了凌峰的最后一面。

在那樱柳湖畔,落英缤纷,黄袍男子终于撑不住即将破灭的元神,全身化为金色尘粉,飘散在风中。

他只留给了水落樱一句话:

“如果再有轮回,我还会回来找你,再做你的男人!”

……

魔尊,会觉得空虚寂寞吗?

重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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