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身体变化她清清楚楚,这个怀抱令她无限眷恋,她想要更多更多,但是,这并非一开始的设想——事情到了这个刹那,早就不是她或者他所能控制,要看上帝的意思。可是上帝啊,据说伊甸园中,没有善恶没有羞耻所以才是极乐。
在那以后的很多很多年,他总会忍不住想起那个夜晚,老实说,告别的拥抱适合机场,适合码头,适合车站,甚至适合熙熙攘攘的街头,可是就是不适合凌晨三点,只有一对成年男女相处的酒店房间。更何况,这房间还在异乡,还在一个遥远得几乎不是这尘世间的,正经历着王朝更迭的异乡房间。当然,也可以说,一个象他们那样的告别拥抱,最合适的地点便是那里——你可以做一切你想做的事,即使你开始没有想,本能也会带你前往那个方向。
可是,到底辜负了。
啊,不,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圣徒,从来也没有为这辜负而骄傲——从某个角度来说,这或许算是经历了一场要命的考验。甚至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是怯懦的。在那个时刻,最后的一个刹那,他退缩了。一直到坐上飞机,他眼睁睁地看着这片沙漠在身下渐行渐远,他都不是很清楚为何会在最后一刻,辜负。辜负她的热情,辜负最美好的时光——是的,他也从来不曾认为那一刻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好,它就自然得跟呼吸一样。来了就是来了。
或许,是他害怕。他害怕她的年轻——lynn,他的唇舌间再滚过这个音节,只觉得单单是这个音节便荡气回肠,永志难忘。她那么年轻,那么美那么好。可是,她到底知道那是什么吗?在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气氛下,身体进一步亲密,会令精神和思想都加倍的依恋,对于女子尤其如是。而他报偿不了这种依恋,甚至,无法付出对等的依恋。对于她来说,他是唯一。而对于他,她永远无法是那个唯一。他的生活他的过往他的家他的妻他的子已经是他身体的一个部分,不是背叛不背叛的问题,而是他根本就给不出完整。这样的事实,虽然她早已知道,但是,真正亲身经历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只有精神的交汇和依恋,告别起来应该不会那么难。又或者,她年纪更大一些,看过沧海又看过桑田,爱过也恨过,得到过也失去过,经历过身体和身体的近与远,再面对这样的别离和人生无法改变的无奈会容易一些。是的,她有在本能支持下在爱意燃烧中一路向前的勇气和资格,他没有。他——他虽然不是圣徒,但面对她,他不愿意利用她的年轻,利用她的不明白而放纵自己。
“再过十年,如果你愿意……”他很想这样对她说,但是终于没有说出来。这样的话多么虚伪和矫情——尽管这真真是他的肺腑之言。可是,再过十年,再过十年他已五十,他凭什么自信她对他还有今日今时此刻此地的万丈热情?那就这样告别吧,就这样说再见,就这样,望定她的眼睛,郑重地告诉她:“你一定会幸福的。”——呵,讲出这句话,他才觉得这一句比心里的那一句更矫情。
汽车平稳地向前,朝着家的方向。小凤仙坐在后座,若莲和刘勇在前排。刘勇的车开得很好。他们俩并没有怎么说话,连眼神也似乎没有交流。倒是若莲和小凤仙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可是,小凤仙还是清晰地感觉得到若莲和刘勇之间若有若无流动着的那种气场。那种熟悉亲近的感觉,描述不出,但感觉得到。这是一个晴朗的秋夜呢,将近子时了,寒气从各个角落渗了出来,但是因为晴朗的缘故,那寒冷分外爽利。小凤仙看着夜街,忽然有一点点伤感——也许,在这样的夜晚,在欢聚以后的别离光阴都会有点莫名其妙的伤感浮上来吧。她想起临行前设想的千千万万——如果刘勇有何不妥,一定要将母亲带走,不能说服的话,就强行带走。可是,现在,看着汽车前排的两个影子,感受到他们之间那种亲密气息,小凤仙有点自失地笑了,别说这个刘勇现在看不出来任何不妥,就算真有什么,要带走母亲,那都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件事。这个时候,和这车窗外寒冷的秋夜一样,她清晰地感觉到,她和母亲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个体。且,因了刘勇的缘故,她觉得母亲离自己远了一些。他们俩的那个世界,不是她的。说来奇怪,当初母亲和李子明在一起的时候,小凤仙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其实,她也感觉得到,母亲对李子明的那种感情或许更刻骨一些,更能称得上爱情。可是啊,若莲和刘勇之间,那已经是超越男欢女爱的一种相濡以沫——竟然,竟然有点象夫妻。想到这里,小凤仙有点出神,从今往后,母亲的世界里有了一个更重要的陪伴者呢,虽然从血缘上她和母亲更近,但是,有什么比得上实实在在的恒久陪伴呢?另外,到了该走的时候了,既然这件最重要的事情已经看过,已经确认可以放心,那么——生活还是要朝前,而她的生活,现在是在海的那一边。且方云琪也已经有电报过来问情况,虽未催促,但闻弦歌而知雅意,也许是该计划动身这件事了。可是,回来的这段时间,虽然忙于和母亲以及亲戚们相聚,几乎没有时间关注其他,然,凡是智商正常的人都可看出,时局的动荡,战乱的迫近,上海这个孤岛不过是苟安,到底能坚持多久,未为可知。且,怜卿姨妈那边,已经到把雪菲和丽菲都送走的紧要关头……是时候和母亲好好谈一谈了。
小凤仙吸一口气,望向窗外,呵,是上弦月呢,且,晴朗夜空中,不但那一弯新月明净可喜,竟然连整个月盘的轮廓都清晰可见。这种景象,西谚称之曰:“theoldoonthenewoon’sars”新月抱旧月,而今,是到了自己给妈妈一弯臂膀的时候了吧。当然,如果要走,一定是将刘勇一起带走,否则,注定不能游说成功。
其实,根本不用她游说,若莲的心中已萌去意。早在十年以前,怜卿将一匣子金条静静地推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这时局很有可能会不可救药地坏下去,所以,甚至连她现在的房子都是租的。而南京那一场浩劫,简直是将不足为外人道的刻骨铭心的恐惧印在了心里。也许,这样的时候,有些人一定不会去国离乡,一定要誓与国土共存亡,可是,她不过是这纷纭乱世里自身难保的芥子也似的一粒微尘,唯一想要的,无非是个现世安稳。上海,不用看太多,不用想太多也可知道,已经是沉船前夕。这样的平稳光景,不会太长了。虽然,去到异乡一定会有诸多不便,一定有很多需要从头来过的事,可是——还有什么好怕呢?从南京城中爬出,这世上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的了。且,小凤仙在那边似乎一切都还好,虽然不如她在信中描述的那般花好稻好,诸事顺遂,可是……若莲微微笑了,自己身边的积蓄,这些年下来已成一个惊人的数目,只要有真金白银在,去到哪里都不会吃亏。当然,离开,是要和刘勇一起走的,这个没有疑问——只是,要问问他的意思呢。想到问他的意思,若莲这才惊觉,这几年下来,甚至,这十年的相处,从最开始的合作或者说是商业雇用关系走到而今,竟然一次也没有问过刘勇的意思——这日子流水一样地淌下来,每一次都是她说,他做。唯一例外的是南京城中,那是他说,她做。他们竟然没有一次问过彼此:你的想法是怎样?这件事你怎么看?抑或,这样做好不好?行不行?啊……甚至,她居然没有问过他,关于他们,他到底是怎么想怎么看怎么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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