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郎带着施新月离开医院,上了汽车。
他很好奇很兴奋,不住的去施新月。这钱没白花,施新月确实是变了模样,只是金玉郎不知道他这算不算是恢复了旧貌金玉郎对他的旧貌毫无印象,当时在土匪窝里,他光顾着笼络那一对雌雄双煞了。
笑眯眯的端详着施新月,他倒是真心实意的替他高兴。施新月垂了头,被他得很不好意思,然而他单是还不够,一只手在怀里摸了片刻,他最后摸出了一副墨晶眼镜来。眼镜片是半明半暗的蓝灰色,镜框秀致,一便知是昂贵货色。他将这副眼镜往施新月的鼻梁上一架“好,这回就彻底不出来了”
施新月垂着头,只是微笑,心里想要道谢,可又觉得自己的道谢轻飘飘、不值钱,抵不过金玉郎这份恩情的万分之一。而金玉郎这时又道“我请客,为你庆祝一下”
施新月依旧是笑对着金玉郎,他就只能是笑。
在一家番菜馆的雅座里,金玉郎让伙计开了瓶香槟,因为想要听那“砰”的一声,好像除夕夜前的鞭炮一样,特别的有喜气。施新月呆坐在他对面,因为平日吃饭时总是面对着傲雪,如今前方这人忽然变成了金玉郎,他如坠梦中,总是有点恍惚,一边恍惚,他一边缓缓的眨着眼睛,左眼有点古怪感觉,不知这感觉算是不习惯,还是不舒服。
按照金玉郎的指挥,他喝了一杯香槟。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喝香槟,喝过之后,他暗暗认定了这是天下最甜美的饮料。回忆着气泡在舌面上炸出来的好滋味,他很想再来一杯,但是当着金玉郎的面,他不好意思。喝过了香槟,他效仿着金玉郎的模样,用刀叉吃鱼吃肉,心里想把这个舞刀弄枪的西洋吃法学会,可是又觉着学了也没用,凭着他现在的这副落魄情形,一天能吃上三顿熬白菜,已经算是享福了。
就在他手持刀叉和牛肉搏斗之际,金玉郎忽然开了口“我在禁烟局弄了个差事,明天到天津去办差。你跟不跟我走若是肯跟我,我就给你也要张委任状,到时候按月发薪,你也能混个十块。”
施新月立刻抬了头“我”
金玉郎放下刀叉,扯起餐巾擦了擦嘴“别想着跟我飞黄腾达,我不是那上进的人,要不是陆健儿非逼着我去禁烟局,我也不会去自找官作。这回到天津办公务,我先办着瞧,要是差事好办又好玩呢,我就把这小官儿当下去;要是没意思呢,那我在天津玩几天就回来辞职。”
施新月用力的一点头“金先生无论怎样做,我都赞同。”
金玉郎向着他一笑“你要是能够按月拿钱养家,连傲雪大概也会慢慢的把心收回来,好好的和你过日子。毕竟金效坤是出不来了,她等他也是白等。”
施新月又一点头点到一半他意识到不对,立刻停了住。抬手推了推眼镜,他躲在蓝灰色的镜片之后,偷偷的扫了金玉郎一眼。金玉郎说完了那话之后,就走了神,此刻正偏着脸,斜了眼睛向窗外望,窗外没有什么好景致,只有一棵冻硬了的枯树,以及枯树底下的一堆煤球。
施新月等了片刻,不见他回神,只好轻轻的唤了一声“金先生”
金玉郎收回目光,缓慢迟钝的转动眼珠,瞟了他一眼。
“你吃你的。”他听金玉郎低语“我在想我自己的事,你别管我。”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的思想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他不肯承认自己缺乏智慧和理性,可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靠着直觉和灵感开路。
以及一些总能让他逢凶化吉的好运气。
闹着玩似的活到了二十多岁,他在将亲哥哥送进大牢里之后,灵魂终于发生了一点变化。他长大了,即便没有惹出乱子来,他也能静静地坐下来,做一番思考了。思考的还不是怎么玩怎么乐,而是正正经经的人生大事。可惜对着一桌子大菜思考了良久,他没想出什么成绩来,说来说去还是那两件一是明天上天津,二是赶紧找房子。
至于傲雪那个蛐蛐,先让她和施新月这个蛐蛐在一个罐儿里活着,而金效坤自从那一天在牢房里,他见金效坤的头发乱糟糟的全耷拉了下来,就感觉这位大哥已经死了一大半了。
金效坤就非得西装革履分头锃亮的活着才行,别人可以落魄,他不可以,他落魄了着就不像话,让人替他悲哀羞愧,恨不得让他赶紧驾鹤西归,免得大家心里难受。
一顿饭吃完,金玉郎和施新月分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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