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1
庄钦下意识去看李慕。
在出戏后,李慕变得更让人不敢接近,别说牵手,就是靠这么近,都能感觉到冷冰冰的压力。
但大热天的,和冰块站在一起,暑气都凭空蒸了大半。
他犹豫了下,没有违背导演的命令,慢慢把手伸过去,李慕低头看着他缓慢的动作,右手够了过去,两只手不是很自然地牵在了一起。
李慕的手和他的人不一样,是很烫的,而且和在戏里不同,在戏外做这样的动作,庄钦显得高度紧张。
除非必要,他连跟人握手的动作都很少做。他想李慕应该也很不适,目光带有歉疚地看向他,带有一种“完成任务”的意味。
郭宝箴伸出食指和中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他们俩,像在说:我看着你们的,给我牵好了。
郭宝箴去找摄像组了,庄钦方才小声对李慕说:“郭导不让松开,对不起啊。”
李慕并不明白他为什么道歉:“不用道歉。”
小连拿着风扇和矿泉水凑过来,拧开瓶盖给庄钦,庄钦接过,没喝,直接递给李慕:“你喝吧。”
小连马上就去又拿了一瓶新的过来拧开。
见状,李慕接过瓶子:“谢了。”
“不用,”庄钦问,“片场要做的事很多,一个人是很不方便的,怎么不请个助理?”
李慕仰头喝水,闻言回答:“正在考虑。”
“请个助理方便很多,”庄钦脸上挂着的墨镜滑至鼻尖,额头一层薄汗。他摘下墨镜挂在领口,让小连把自己的书包拿来,然后对李慕说:“我们去车上吧?”
片场来来往往都是人,和李慕牵着手站这里太招摇,谁过来都要看一眼。
李慕点头,拉着他走到路边,打开车门先让庄钦坐上车,随后自己上去,关车门,期间手一直没松开,庄钦把尴尬的情绪抛开,开始琢磨到底是什么的问题。
电影剧本都是经过专业设计的。每一个角色、每一个场景、每一个动作都有其特有的意义,对专业的演员来说,每一个动作手势、每一个眼神,都是经过精心揣摩的。
这场戏相对简单,是因为他是戴着墨镜外出,戴墨镜也就意味着没有眼神戏,加上这场戏台词也少,所以动作就显得攸关重要。
郭导叫自己跟李慕牵手,问题是出在“牵手”这个动作上?
他单手拉开书包拉链,从里面把红色的笔记本拿出来,这是安可的日记本。
他翻开日记本,翻到空白的一页,又去书包里摸索了一支笔出来,牙齿咬开笔帽,扣在笔后端,右手握着。
李慕看见了他笔记本,以为是秘籍之类的,也没说话。
他闭上眼睛,所有的场景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从杀手这个合租客第一天入住时,嗅觉灵敏的他就知道了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人,因为合租客身上有很重的血腥味。
叔叔有个朋友,身上就有这种气味,但这个人身上的味道要更浓烈。
而安可很聪明地没有去招惹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把他当成普通租客,并努力伪装成一个真正的瞎子,杀手设下的每一个陷阱,他都老实往里面跳,希望他快点放过自己离开。
而杀手也很有意思,他是在这里养伤,做饭的同时,像喂猫一样分一小口给住在这里的少年,直到有一天,警察上门了,去询问安可知不知道附近的枪杀案,见没见过外来人口,安可手抓住门框,说听说了,没见过。
他如实回答了警察的每一个问题,隐瞒了这里的确在着犯人的事实。
安可还是怕这个人,但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怕了,因为邻居说,死的是一个贩-毒的。他觉得这个杀人犯还不如叔叔的那些朋友坏,而稳定的一日三餐、朝夕相处,让他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
庄钦完全进入了角色,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生在安可身上的一切,自从搬家后,他就很少像这样出门了,更是没有像这样信赖过其他人,所以“牵”这个动作,不是像剧本里写的那样,而应该是由他起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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