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清尘
我在这座西北小镇生活了十六年,落花时,人独立黄河岸。微雨后,燕双飞,从未把心思送给一个人。
直到以平凡的成绩考入镇上唯一的高中,在开学第一天,我看到他,他叫魏相玺。
他皮肤白皙,是女生们羡慕的那种雪白。小寸头,结实的喉结,自我介绍时行为大大方方,声音又好听又暧昧,成熟得就差一身笔直西服,一只雪茄了。
他介绍说喜欢雪小禅的文字,我心里默许我自己也是。看着他,我想起雪小禅《爱一个人趁天黑》里的一段:“爱情这个东西很玄妙,男女情事,是一件说不清的东西,有些爱情的发生,只是一刹那。”
是啊,在我心里,就一刹那地发生了。
其实,我很少和别人一起呆,更很少去男生宿舍楼下找同班的男生。那天我去找金畅借小说读,目的很明确,想偶遇魏相玺。因为金畅和魏相玺是舍友。
他真的出现了,眼神忧郁地望着前方,从我面前走过,目中无人。
魏相玺,为相惜,唯香喜,我心里甜蜜地一哆嗦,多么美的名字,多么好听的词。
手里拿着金畅拿来的书,我望着校园满树摇曳的丁香花淡淡地惆怅,已经听不见金畅叽里咕噜的殷勤言语。
羞答答的丁香,正在静悄悄地开,清风的手,呵护着我,抚摸着我的等待。
我得相信未来,我得相信爱情。
我努力让自己变得出色起来,仗着自己的的文字功底,想引起魏相玺的兴趣,想象如果有那么一天,和其他少男少女们一样,与魏相玺一起骑着单车,满镇地跑,一边还尖声叫喊。在一年四季里,看春风抚柳,荷叶田田,麦浪滚滚,白雪斑驳。
终于,他站在清晨的阳光里,爽朗地问起我的姓名。我整个身体欢喜地一哆嗦,从小说堆里,我抬起头来,正好看到他。
白雪梦,他唤了我一声,我想说:我在,相玺!我一直在这里,丁香在,小说在,你在,我在,这世界多美好!
我和金畅的来往日益频繁了,都是因为你,魏相玺。
很多人都当我是金畅的女友。
可是我不是。我的确不是,我喜欢魏相玺。
魏相玺看书的样子意味深长,眸子闪闪的,雪白修长的手指像盛开的兰花,飞舞在书页间。看到一半,他抬起头,望着窗外的丁香,孤独着。魏相玺,我在,你能想象我的伤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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