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二百二十八章 这首歌跪着听(第1页)

:“吓死个银!吓死个银!”马大龙只把a段听完,整个人的记忆就开始翻涌。

老外学中国,以把绕口令说得很溜儿为荣。

这玩意太费嘴皮子了,让马大龙开始怀疑:“说唱这东西,确定是咱们那边兴起的吗?”

如果说,说唱里面的押韵已经够难了,那么,绕口令这种对你的舌头发起挑战的东西,简直就是难度翻倍!

“【平上去入的变化,平平仄仄平平仄。】”

马大龙一边听歌,一边看着歌词。

他很确定,这些字他都认识。

是的,这个老外连逼仄的仄字都认识,也算是中文满级选手。

但是,他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好聪明的中国人,好优美的中国话。】”

噢我的上帝!她们怎么还把我心声给唱出来了?

他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中其实是认同的。

马大龙是真的喜欢中文,最喜欢的就是古诗词。

来到华夏后,他越发认识到华夏文化的博大精深,感觉在方方面面都能给他带来无与伦比的震撼。

比如——美食。

来自黑暗料理之国的他,想不出世上为什么有人会这么懂吃?

好像任何东西经华夏人之手,都能化为美食。

他去博物馆参观时,也被里面的文物给惊到,想不到华夏的古人竟有如此之智慧。

更别提他最爱的诗词了,感觉那里头的味道,不是他们国家的现代诗所能描绘出来的。

他的中文越好,越是了解华夏,越是沉醉其中,越是心怀敬畏。

因此,他时常在网上看到一些华夏人贬低自己国家文化的言论时,脑子里通常会冒出一连串的问号。

“弄啥嘞!?”他想不通。

他一个老外,因为受到了熏陶,都倍感自豪。

你们反而看不上。

他已经想好该如何写乐评了。

“不!我不写乐评了。”他心想。

马大龙决定,他要录个视频。

他要挑战一下里头的绕口令,学习极光少女的唱法。

“介就系东方rap吧!”马大龙想着。

一整个下午,这位金发碧眼的国际友人都在单曲循环这首歌,然后先从最前面的绕口令开始练起。

有几段他是第一次听,有几段他学中文的时候有练过一小段时间,所以倍感熟悉。

诡异的是,都单曲循环一下午了,他居然也没有听腻。

只能说作曲和编曲,同样很强。

他对文字是有兴趣的,这是天然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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