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39章 三星评价 第四更(第1页)

可在邓肯他们心惊胆战的时候,慕少安却是满不在乎,他很清楚,事关自己未来的佣兵团的性质,他在此刻就绝不能显得懦弱,什么和为贵啊,什么你好我好大家好啊,什么礼尚往来,什么阴谋诡计啊,在这里都会给出一个相对应的评价。

他可不想未来获得一个狡诈如狐,或懦弱如鼠,或口舌如簧或机警如狗的评价。

所以此刻眼看着前面那五个大汉愤怒地扑过来,他立刻飞起一脚,把那个正抱着肚子惨叫的家伙迎面踢飞出去,然后在对方七手八脚躲避或接住的一瞬间,快速滑步上前,先是一拳轰在首当其冲的那个大汉的鼻梁上,这可怜的家伙哼都没哼一声,直接就晕死过去。

紧跟着慕少安又连续快速两拳一脚,把两个猝不及防的大汉敲晕。

“抄家伙,都给我抄家伙砍死他!”

此时最初的那个年轻人似乎是被吓坏了,或者是被气昏头了,一边惨烈地大叫,一边嘶声力竭地喊了起来。

而听到他这个命令,已经汇聚起来的三四十人哗啦一声就纷纷抽出武器。

但这个时候慕少安反而停了下来,冷冷盯着那小子,“蠢货,记住了,你欠我一条小命。”

话音才落的瞬间,他就已经跨步上前,左手擎盾一个挥舞,就把那小子旁边护卫着的两名大汉给拍飞出去,也不管他们的哀嚎怒骂,转身就冲入那三四十个已经抽出兵器的人群之中!

“给我砍死他,砍死他!砍成肉酱!”

后面那小子还在疯狂大喊大骂,可是还不到几秒钟后,他就完全被吓呆了。

因为眼前的景象太恐怖,太惊悚,太不可思议!

明明那是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甚至有点瘦弱的家伙,但此刻竟是仿佛化为地狱里的恶魔,没有任何技巧,也没有任何花哨,就一个动作,平推!

是的,平推和碾压。

那是三四十号精壮的民兵护卫队啊,结果转眼间就被平推了过去,甚至都不用平推回来,因为剩下的人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仓皇逃窜了。

什么叫摧拉枯朽,这就是摧拉枯朽。

什么进攻,什么格挡,什么阵列,什么防御,统统无效!

那面盾牌和那个人就像是锋利的犁铧,其他的人则是泥土,一个照面间就是人仰马翻,溃不成军。

而且对方毫无疑问是手下留情的,否则就不是十七八个鼻青脸肿,被撞飞的伤员了,而是血流漂杵,尸横遍地。

忽然间,他明白了刚才对方说的那句话的意思。

这时候,随着人群散开,院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只见从那石头房子中就走出了一行人,首当其冲的就是一个虎背熊腰,强壮得和一座小山一样的老头,看那体格,平白中就带着三分煞气,但是若再看那一张脸,却又截然不同,老鸟邓肯说的没错,这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家伙。

哪怕此刻这院子中一片狼藉,自己的小儿子被打成了猪头,也不见有半分生气的样子,还是笑呵呵的。

但是慕少安却在第一时间感受到了浓烈的危机,毫无疑问,这是个高手,而且至少是c级。

不过在这老头儿身后,却还有一个虎背熊腰的中年大汉,给慕少安的感觉,危险程度却是要比老头儿还要强上数倍。

这不是说实力之间的强大,而是慕少安并不能在那老头儿身上感受到强烈的敌意,因为对方从始至终就没打算动手。

可是老头儿身后的那个脸庞酷似他的中年大汉,却是充满了可怕的杀气。

此刻这一行人来到慕少安前方数米外站定,那老头儿却是不说话,只是笑眯眯地打量了慕少安几眼。

而那个应该是他大儿子的中年男子则踏前一步,这家伙将近两米二十的身高一下子就给慕少安带来不小的压迫感。

尤其他身上散发的那种若有若无的压制性气息,甚至让慕少安都忍不住要立刻拔刀。

在充满敌意地注视了大约几秒钟后,那中年男子才沉声道:“远方来的是客人,身为主人却招待不周,这是主人的过错,我是豪猪洛夫伦,菲尔兹威近卫军第九大队第三小队队长,同时也是艾里村未来的领主,我要向你郑重道歉,这是身为主人必须要尽到的责任。”

“但是,我同样也是一位兄长,我不能容忍我的弟弟被人欺负却无动于衷,所以替他讨回公道也是我身为兄长的责任,陌生人,留下你的名字,接受我的挑战,或者交出你的刀剑武器,郑重道歉,那我们立刻就可以回到温暖的炉火前抱着酒桶痛饮狂欢,过往一切一笔勾销!”

这番话说的很礼貌,却也同样掷地有声。

听到这番话,慕少安立刻知道了,自己应该是将前置任务的评价提高了一个等级。

如果说邓肯他们原来像黑市商人一样贱卖武器装备,整个过程温柔得像一只不知道反抗的小绵羊,那么顶多能获得一个一星评价。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大佬从不跪键盘  阴婚不散  武神至圣  我把你当嫂子  海贼:我的妹妹是大和!  热搜女星也追星[娱乐圈]  狂暴屠龙系统  重生了,你却拿着校花的白丝袜?  超级兵王在校园  鬼术第一人  末世:苟进深山老林潇洒过活  霸权虐恋:悍帝甜宠腹黑妃  绝世高手在都市当打工人  山海八荒英雄志  狂暴医王  长剑与君舞  农女有喜  红豆  七零年代淘金记  入仙门,一人,一剑,踏长生  

热门小说推荐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