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62章 公族之学(第2页)

他在马上击节低声吟唱了起来: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对季嬴,赵无恤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因为前世今生两个魂魄混合在了一起,她即是无恤的姐姐,也是无恤暗暗眷恋的对象。他自从去了成邑后,又未尝不是“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无恤带着轻骑士们绝尘而去,在其身后,下宫高大的城阙上,有盛装打扮的红衣美人倚着铜柱,目送他离开……

……

范氏私邑,年近八旬的范鞅白发苍苍,却依然身披犀皮甲胄,按剑站于城垣之上。

而在他的身后,密密麻麻地站着范氏的数千私卒,戈矛如林。

在听探子回报,赵氏已经偃旗息鼓后,范鞅长叹了一口气。

“惜哉,也不知道这次,是哪个聪明人劝动了赵孟罢兵。罢了,传令,让城中的国人都撤下去吧。”

一旁,上军佐中行寅和范鞅的儿子,范吉射凑了过来,请命道:“范伯父亲,反正已经准备充足,不如抢先下手,突击下宫!这次国君是站在我们一边的,料想赵氏、韩氏也不是对手!”

“糊涂!”范鞅的回答很简单,他虽然老迈,目光却仍然犀利,任由竖人帮他解下甲胄,他毕竟是一个垂暮老人,这沉重的甲胄披了一会,居然有些累了。

已经不比年轻的时候了啊,范鞅不由得想起了他刚行冠入军中后,和栾针两人两车,一起朝着秦国那黑压压的三军冲锋时的热血;又想起栾盈之乱时,他独身一人前往魏氏府邸,在数千魏家甲士面前,持一尺白刃挟持了魏舒,逼他转投范氏的果决。

昔日的辉煌,今日是无法再现了,可惜,没能在死前引诱赵鞅出手,顺便将其消灭,真是遗憾啊,只能将祸患留给子孙了。

而自己的儿子范吉射,还有盟友中行寅,对他们短浅的眼光,范鞅不由得感到失望。

“你们以为,若是我范、中行两家先动手攻赵,知伯那只老狐,会袖手旁观?恐怕到时候,他就会和魏氏请了国君之命,带着新绛国人,将我范氏、中行,乃至于赵、韩一起灭了!”

“首祸者死!你们要记住这一点,万万不可违背,狐氏、先氏、栾氏,亡在这一铁律下的卿族还少么?”

这项不成文的规矩是谁定下的来着?范鞅揉了揉太阳穴,他想起来了,是赵宣子,那个被称为“夏日之阳”的男人,就是他,开了晋国卿族专权的先例。

嘿,又是讨厌的赵氏。

然而以赵宣子当年的权势,他死后不过二十年,赵氏因为子孙不肖,就有了下宫之难。范鞅自觉对晋国局势的掌控还不如赵宣子呢,而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恐怕也没几年好活了。

看来,还是要早些培养下一代人啊……

“吉射,此事就此作罢了,你去将阿嘉,阿禾唤来,从下个月起,让他们前往新绛公学。”

“既然我们老一辈的没争出个胜负,未来,就看他们年轻人的了!”

……

求收藏,求推荐,第二更在14点以后……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傲娇鬼夫别乱来 (傲娇夫君别乱来)  高武:百倍反馈?一不小心无敌了!  官场:从世家子到封疆大吏  做土匪,我是认真的  每天一签到,每月一召唤,无敌了  从当酋长开始成神  进入棺材当魔尊  迷雾求生,开局一座茅草屋  来时有灯火  姑姑咕咕叫  娱乐开局和校花她姐领证  快穿:都是姐的过客  快穿:纯欲美人成为大佬心尖宠  重生之影后当道  极品天骄  重返天庭  撩你又不肯,我死遁后你疯什么?  替身上位,谁把黄袍披本王身上了?  快穿我的人生我做主  我以正法镇万妖,邪祟竟是我自己  

热门小说推荐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