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29章 又买新农庄(第1页)

慕朝歌也没想到这次能挣这么多银子,大几百两的往兜里进账,弄得她只能临时买人,生怕赶不上。

本来还不想再往农庄添人的,但是实在没办法。

缺人手啊!

慕朝歌只能控制不过两百五十人,这次是真的不能再买啦。

财叔倒是安慰她,笑着说:“能跟着咱们三小姐是他们的福气,换作是别的主子,他们可没这么好的日子可过,哪像咱们农庄啊?好吃好喝,月例银子还多。”

每年换季还有新衣裳穿,生日还有专门的红包,红鸡蛋,还有长寿面。

慕朝歌听了也无奈,“可人再多下去也不是办法呢,回头得想个法子,实在不行就雇佣一些长工吧。”

到底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到时候新农庄那边那么多人盯着,想必长工们应该也不敢乱来吧?再把工序分开交给他们制作,他们只需要认清楚粉末调配即可。

不让他们知道材料名字,再签一个保密协议什么的?

慕朝歌思考着可行性,不然她一个小小平民百姓,也不能买太多人啊,不然容易引起官府的注意力。

“对了,往后新农庄地里的农田就雇佣长工来做,加工坊的事情还是由咱们自己人来,之后的事情,那还是之后再说吧,眼前这些人是够用的。”

慕朝歌这么吩咐着,财叔也赶紧点头称是,“小姐,咱们新农庄这边上的那个小农庄也要卖了。”

这是最近的事情,慕朝歌让财叔盯着点,她还想买地,闻言就点头说:“行啊,如今正好有点余钱,咱们去把它买下来,到时候拨几十人去那边住着。”

再雇佣一些长短工回来帮忙,由自家这几十位下人盯着。

财叔连忙说好。

慕朝歌也不拖拉,次日一大早就带着人去谈这农庄,花了五百两银子,直接谈妥,“往后这边就叫第三农庄,前面那个就叫第二农庄,咱们那个叫桃源。”

确实是为了方便好记取的名字,反正沟通的时候不会混乱即可。

慕朝歌以前玩种田小游戏的时候,起名字也是这么随意。

财叔自然怎么都说好。

买下这个三农庄后,主仆几个就逛了起来,开始商量着怎么改造。

慕朝歌拿木炭笔在手里,又拿了个硬纸张,在这儿写写画画,“虽然只有二十五亩良田,不过山地却不少啊,往后这边可以养鸡鸭鹅这些,咱们到时候往这挪挪,可以大批饲养,正好供应咱们吃喝。”

主要现在手下的人可不少啊,新农庄那边就差不多二百五十个人。

慕朝歌真的觉得有压力,她是哪种属于自己圈地里面的东西就会特别负责,更别说这些是活生生的人。

要是买太多下人,她压力确实会很大,因为后续还得负责他们的吃喝拉撒啊!

“不行不行,往后不再买人,除了加工坊最核心的事情不能交给外人,其他通通外包出去吧。”

慕朝歌让财叔多调教一些人,教他们怎么管理人,到时候就是一级一级往下管理,她就轻松多了。

财叔努力消化着新知识点,并且表示没问题,“诶诶,老奴肯定给小姐办好!小姐尽管放心。”

现如今他也成了有头有脸的人,也多亏了三小姐重视他老人家,从前没有的,现在全有了,他肯定卖力干活,为的就是不愧对自家三小姐的提携之恩。

这三农庄距离二农庄很近,就在边上,正好衔接起来。

慕朝歌看着自己的领地板块又大了点,表示十分快乐!

小桃子和杜鹃也为她高兴。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原神]我的圣剑在哪里?  快穿之合格的工具人  遥知不是雪  太妹,今天秒杀科举了吗?  [快穿]有仇报仇3  小表妹团宠日常  大清废后  关于我转生哥谭拥有矢量操作这件事  锦衣卿相  苏天晨黄芯茹  想活命碰瓷几个挚友怎么了  师妹捅我做什么?[穿书]  桃林依旧,桃花笑春风  娱乐:少班主被迫出海靠国风爆火  使命召唤-狙心战区  真酒的自救方程式  [原神]我来提瓦特真的只是旅游的  高台见喜  恋她  穿成药师后精神良好  

热门小说推荐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