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6章 大奶牛(第1页)

李艳晚上总来广场跳舞,她有个闺蜜是小隋子。

小隋子回家时,李艳都要去送她。

老盖每次看到李艳就问她上哪了,她总会说“送小隋子去了。”

李艳看见老沈总站在那不跳舞,就问老沈,你咋不跳呢?

老沈说“我不会呀。”

过了一会,老沈的舞伴来了,和老沈跳上了。

等舞伴走了,李艳说老沈:“你这不是会吗?你是卡巴裆夹气球硬装大奶牛啊!”

把老沈逗的哈哈大笑,说李艳真能搂。就是能说的意思,出格的话一个女的也敢说。

李艳看到老盖开着车来跳舞,家里还在商城有摊位,卖豆浆。

李艳就总和老盖搭讪,老盖就客气的说:“哪天请你吃饭。”

有一天李艳又看到了老盖,就说:“你总说吃饭,总说吃饭,都半年了也没吃上,这饭啥时能吃上啊?”

老盖说:“有时间就请了,别给我上条子,”就是上劲的意思。

没想到李艳说:“你那条子都稀软乎,咋上都不行!”

老盖脸红了,心想李艳都说他稀软乎了,自己就胆大了,去踢李艳屁股,边踢边说:“你说谁稀软乎?”

李艳假装生气,又拿脚踢老盖,说:“你踢谁呀?你踢谁呀?”

旁边人看了都不好意思接话,心想这李艳真是个打情骂俏的高手。

后来才知道,她家以前是车站附近开旅店的。

住旅店的人什么人都有,李艳会打情骂俏也是没啥奇怪的了。

李艳和小隋子背后总是说悄悄话,有说不完的话题。

不知道她们在说什么。

李艳有一天看见老盖,对小隋子说“大奶牛来了。”

小隋子笑了一声,眨眨眼睛,没说话。

老沈的弟弟家孩子举办婚礼,老沈说看见小隋子也去了。

听说小隋子还当过婚礼主持人,是个很厉害的人。在人多时敢主持婚礼也是不怕大场面的厉害人。

她还是一个工厂厂长的儿媳妇,能被领导选为儿媳,也是有过人之处。

小隋子很时尚,总穿着比较时尚的衣服。

她比李艳高出一截,她俩关系很好。

李艳的老公是军官,从来不到广场来。

小隋子总去公园和大家玩扑克,一个小个的男的总去和她搭讪。

这个小个男的还找小隋子跳慢四,总觉得自己跳的很好。他皮肤黑,门牙一个缝。头发在头发鼓起,增加了身高,还总是锃亮的,好像抹了什么东西。

到了秋天很冷时,他们也会到公园里聊几句。因为在家没人聊天,看手机还累眼睛。

这个男的大家管他叫勾瓜课,因为他出牌时把jqk叫勾瓜课,所以就成了他的名字。

勾瓜课因为冷,就把衣服上的帽子戴在头上,别的男士也把厚衣服帽子戴上了,当小隋子来到跟前,勾瓜课不顾寒冷,把帽子摘掉了,还用手使劲擦自己的头发。

在小隋子面前总是肆无忌惮的打扮自己,大家看在眼里,都很讨厌勾瓜课这个人。

不但如此,勾瓜课在来公园的路上,如果看到了年龄小的女士等公共汽车,就会站在那里,掏出手机,和女孩搭讪,装作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样子去寻求帮助。

然后满意地去公园打扑克去了。

他的行为,引起了一些人的反感,见到他很少有人和他聊天。

有时他会抱着小隋子告诉小隋子用什么步,小隋子也不拒绝。

旁边有个和小隋子挺好的男的也不好说什么。看得出来心里挺讨厌勾瓜课的。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重生七王妃  相府庶女:王妃不好惹  [红楼]娇女迎春  阴婚不散  老公出轨以后  首辅大人的娇表妹  明朝好女婿  将军和他的矜贵太子  王婿归来  练习生  透视神医兵王  武念神帝  桃花鬼医  海贼:我的妹妹是大和!  天王行  天才萌宝毒医娘亲  你才回头草  妖魔世界:从酒楼小厮开始变强  老公的私密按摩师  我是杀毒软件  

热门小说推荐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