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都多少年的事儿了,你咋还记在心里。”
对王一民来说,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
他当年是看她实在可怜,忍不住从家里拿了一点两三斤左右的玉米面,给她暂时救急。
为此,陈老太还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说他是败家子,烂好人,不能见谁可怜就去帮。
万一碰到不要脸的白眼狼,他们全家都得跟着完蛋。
“那咋能不记得,要不是你,我不得给饿死,哪能活到现在。所以我做梦都想着报答你,可惜我没什么本事,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你。”
王红霞现在这副感恩戴德,温柔可亲的模样,与王晓悦满月酒那天表现出一副刻薄尖酸的模样,真是大不相同。
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哪怕她已经和知青韩晔结婚,想做城里人。
但现在盼她丈夫有出息,还不如想办法勾搭上已经当兵的王一民。
听人说,他现在是连长,将来还可能升团长这种大官。
那她要是和他好了,说不定就能离开这破地儿。
就算他那婚不好离,没关系,她只要王一民把她男人弄到城里去,不在农村这疙瘩久待,也行。
“你爹和我爹都是老相识,帮那忙是应该的,你真用不着这么感激我,我也不需要你帮。”
王一民忙摆摆手,在王红霞要趁机黏上来的时候,他往后退了几步。
金菱却狠狠地瞪着这个不要脸的农村女人,竟敢当着她的面,跟她丈夫抛媚眼。
拿她当摆设不成。
“你个乡下人靠我丈夫那么近,想做什么?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模样,没知识,没文化,是我见过所有农村人中最粗鄙,最恶心的,而且你就像阴沟里的臭虫,不该出现在这里,你会脏了我丈夫的眼,会让我反胃。”
金菱不会骂一些带有地方特色的脏话,她只知道那是农村泼妇的招数。
因此,她讽刺别人,翻来覆去都是那几个词,或者用比喻去形容和侮辱。
但恰好她说中了王红霞的痛点,她这辈子最在意的就是自己不是城里人,而是一个成天在田里忙活,回来还要喂猪的农村婆娘。
甚至她一进院子,第一眼看到的是金陵身上一件藏青色地羊毛呢子大衣。
多好看,多贵呀!
她买不起,穿不起,有时进县城,想去供销社二楼看看,人家都不准她进,还问她有没有布票,或者一看她那打扮穿着,就鄙夷地笑了。
如今,被一个穿着大衣,打扮特别好看的女人这么说,她有些忍不住,却依旧顾着自己在王一民面前的形象,脸色稍变,勉强笑道:“一民,原来这就是你媳妇,我还以为她跟我们农村人长得不一样,没想到跟你妹子美丽比起来,差距还是挺大的。”
她因为王美丽处处比她强都恨上了,何况还是王一民的媳妇金菱,一个城里女人,不仅瞧不起她,还骂她是臭虫。
她都差点想走上去,刮花那张脸,把她身上的衣服拔下来,穿在自己的身上。
“你说什么?那王美丽配跟我……”
金菱想说什么,碍于王一民在场,害怕他还真铁了心把她送回去,那她大半天所做的委屈求取不是全白费了吗?
只能双眼像冰刀子似的,直直射向王红霞,“你这种低劣的农村人,麻烦你别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你有什么可以比得过我这种城里人,还好意思在这里乱晃。”
金菱最大的优越感,就是她生来是城里人,爸爸是部队干部,妈妈曾是文工团团长。
他们一家都不是普通人,她从小用的,吃的,穿的都是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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