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6章 合作(第1页)

秦笑笑记录的笔,停了下来。

她突然想起了上辈子,连年征战,整个中原地区千里哀鸿,饿殍遍地,她见识的险恶人心,不比周云夏少。

她想起了战死襄阳的长辈,还有那送出城的,代表希望的一刀一剑,他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浴血奋战,甘愿殉国,又传下武功兵法,只为来日复兴。

回想十岁年,她捧着那本小说,哭的肝肠寸断,几册书,写尽他们浴血奋战,波澜壮阔的一生。

那时的她,一度认为上辈子是自己的一场梦,但真实存在的内力,提醒着她,这不是梦。

她想去找原作者,确认书籍内容的真实性,得到的消息是原作者早已去世,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无处可循。

打开窗户,秦笑笑伸出手,感受丝丝夜风,这是一天中难得的凉爽时刻。

不知不觉,天竟已经黑透了,秦笑笑收回了思绪,看向周云夏,声音轻而坚定。

“天黑了,会在亮,只是需要时间。”

周云夏明白她的意思,轻哼一声,神色莫名难测,“怎么,你想做这救世主?”

秦笑笑摇头,“我一介弱女子,做不了大事,你只想你母亲平安,我也只要我奶奶安稳度日。”

“你最好能说到做到。”周云夏松开了紧握的手,乱世先杀圣母,她可不希望楼出现一个救世主,别的地方她管不着,也不想管,只是这楼,绝对不能有任何变数。

“我们合作吧。”秦笑笑突然道。

周云夏诧异的看向她,“你没喝多吧?”

“我很清醒。”秦笑笑眼神平静,“我知道这个提议很不可思议,但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我可不认为这是个好办法,我知道未来生的具体事件,你的占卜也不过只能知道个大概,你凭什么和我合作?”

“今天早上,我们在楼下交过一次手,我的身手你应该有所了解,并不比你差。”

“就这?”周云夏嗤笑。

“楼就我们两户人家,还都是女人,在末日,我们这样的人家,就是砧板上的肉,我们只有合作,一同守好楼,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两位长辈的安全。而且,虽然你从末日而来,但我猜你应该也没有在末日生活很久。”

周云夏沉默,没错,她只在末日活了一年,更重要的是,秦笑笑提到了她的母亲。

没错,如果只是普通邻居,真的碰到了意外,秦笑笑冷眼旁观,她也无从指摘。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种事情,在末日太常见、太常见了。

但如果两户人家合作,那理所当然要互相帮衬。

末日,她肯定会出门寻找物资,那种情况下,外面太过危险,只能让周静单独待在o,如果有突情况,秦笑笑在,凭她身手,护住两位长辈应该问题不大。

末日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太多,她不敢赌,也赌不起,重来一次,如果连母亲都护不住,她回来的意义是什么?

周云夏垂下眼眸,摩擦手中的酒壶,久久不言,秦笑笑也不催促,静静的等着。

“我同意合作,但如果让我现,你有一点伤害我妈妈的迹象,我一定会立刻杀了你!”

“一样,你如果想伤害我奶奶,我也不会手软。”秦笑笑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真心的笑。

“行,既然说好了,那我们规划一下,接下来的计划吧。”周云夏站起了身,走到书桌前,“有签字笔吗?毛笔我用不习惯。”

秦笑笑拉开书桌下的抽屉,拿出签字笔,递给周云夏。

周云夏随手扯过一张宣纸,准备写字,被秦笑笑拦住。

“宣纸不适合写硬笔,用这个吧。”

几张普通的a纸放到了桌上。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穿书八零:假千金混得风生水起  林晓苗慧  复婚被拒当天,我闪婚千亿总裁  温婉小张  许涛柳蔓荟  赵林然金有财  末世:统治百万丧尸的我无敌了  王春梅的滚烫人生  李月安陈平  郑在许途  反派富二代,吊打各路主角  村姑和王爷的奋斗史  叶乘风冯凌月  狼心狂奏  英雄之宿命  我是另一个自己的替身  从铺兵开始横扫天下  秦鸢秦婉  叶凡陈思琪  何雨柱何雨水  

热门小说推荐
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

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孑梦

孑梦

身处于无尽的梦魇之中。孤单的梦境,只剩下自己的梦境。...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