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289节(第3页)

毫无疑问的,温俏再次成为了电影话题的中心。

从《梦魇》中冷血杀手少女,到《春日情书》中青春懵懂,满怀心事的单纯少女,每一部电影都像是温俏的一次蜕变。

还未到香江之前,就曾有专业的影评人在板块论坛上发文,点评温俏的演技虽好,在电影角色上却难见突破,永远都只站在自己的舒适圈里。

她只是在演自己,不是在演电影中的角色。

而现在的她早已打破了这一层枷锁。

电影画面里,站在早樱飘落的街口,穿着校服的少女怀抱着花束和情书,任凭身旁行人车辆经过,也只是静静地站着,眼中含着泪水,笑容中却又带着对未来的期许和憧憬。

就像是在某一刻被抓拍下的画面,不带任何的刻意的修饰,反倒流露出一种自然的纯粹和美好。

这是在温俏过往拍摄的电影中从未有过的一种角色类型。

就像是在历经了所有的复杂现实之后,又回到了最初的单纯和美好,一点点地踩着时间和青春流逝的影子。

电影选用了多种语言进行配音,但初始版本使用的是华国语,也就是温俏的原音。被送到电影节上参与评选的同样也是这一版本。

电影上映一个月后,国内媒体报道,《春日情书》在国际电影节上成功入围多个竞赛单元,其中也包括“最佳女主角”。

在《春日情书》上映的最后一天,历经往年多次入围和提名后,温俏终于凭借着《春日情书》成功拿下国际电影节的“最佳女主角”。

这一年,她二十五岁,是该奖项最年轻的获得者,时间正好同六年前拿下“最佳新人奖”时重合。

一如她第一次拿下影后奖杯时候的发言一样,是很标准的华国语:“很早以前听过很多人说我不适合演戏,演技很差,一辈子都不可能拿奖,今天我站在这里,想告诉所有人,我做到了。”

不管是再多的质疑,再多次与奖项擦肩而过的惋惜,最后她还是做到了。

做到了很多人都认为她不可能做到的事。

她或许任性,刁蛮,脾气差,但这些所有的种种,都不会阻碍她成功的脚步,因为比起全部身心的去爱别人,她更爱自己。

站在舞台上,手捧奖杯的那一刻,灯光璀璨,却始终不及那张漂亮的东方面孔来得耀眼。

哪怕是说着不同的语言,在这一刻,台下的评委导演和演员们,还是被她所吸引,也认可折服于她在电影中真挚感人的表演。

几乎是在声音落下的那一秒,现场就传来了阵阵的掌声。

而在颁奖典礼之后,温俏也碰上了一位熟人。

是她在拍摄《望天城》时候的导演徐怀安,恰好今年他也是电影节的评选,哪怕是之前已经同温俏合作过,再次看到她的作品,徐怀安也不由得惊叹于温俏演技的成长速度。

“看来当初我还是低估了你啊。”

本想着以温俏的演技和天赋,或许十年的时间也足够她站在颁奖舞台上,而现在也不过才过了四年的时间。

过去拍摄的几部电影虽然未能让温俏拿奖,但的确是为了她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就像是踩着阶梯一般,让她一步步的走到今天,登上了更大的颁奖舞台。

没人会再去质疑。

“我也要谢谢徐导你,要不是当年拍摄《望天城》,我也不会在演技上费工夫。”温俏笑着道。

不论是磨练演技也好,拿奖也好,于她而言都像是彻底同过去那段“不受控”的人生之中摆脱,她有了目标,也找回了自己。

徐怀安也是十分欣慰,想起什么又道:“要是什么时候你和陆霄办婚礼,可别忘了请我去啊。”

难得的,刚才还光芒万丈的温俏有了点不好意思的感觉,但还是点点头说:“到时一定通知您。”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女配还不学习是会死的  嫡长子  魔王的套路  穿成女帝后放飞自我  渣A穿书成恋爱脑后决定创飞所有人  无限之绝地欧皇  叫一声哥哥  九零棚户人家冠滢滢  女配又在祸害世界[快穿]  狗血脑梗笔记(乱伦)  寰宇之征(玄幻,人外,NPH)  大国医  浪潮  穿成七十年代娇娇媳[穿书]  洗白超英后他们重生了[综英美]  所有人都想害我  大猫统领的心尖宠  巅峰坠淤泥(修仙兄妹)1v1  末世大佬一手抓枪一手抓奶(末世1V1高H)  我年纪轻轻想守活寡[穿书]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八零之不做圣母

重生八零之不做圣母

上辈子余喜龄年纪轻轻便罹患癌症身亡,父兄皆在,却仿若孤家寡人。报恩奉献这些词伴随了她的一生,为了报恩年仅四岁的幼妹夭折,母亲病逝,到最后她的身体也被拖累至死。重生到十二岁这年,余喜龄决定自私一回,管...

漫游在影视世界

漫游在影视世界

  三十八线演员林跃获得影视位面穿梭系统,从此走上一段体验各种精彩人生,漫游电影世界的瑰丽旅程。  唐人街探案里,他纠正秦风的推理,找出黄金大劫案的真凶。  我的团长我的团带所有人回家。  无双里揭开画家之谜。  追龙里单枪匹马在九龙城寨杀个七进七出。  狂怒中他是坦克之王。  疾速追杀三部曲成就枪神之名。    已过世界唐人街探案追龙非诚勿扰我的团长我的团窃听风云无双西虹市首富无间道我是余欢水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企鹅群5441539965w01558展开全部gtgt...

总有非人类找上我

总有非人类找上我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