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不许走,都尝尝姝娘的手艺!
万万没想到休息两天重新开张,沈丽姝他们的生意反而比放假前更好了。
大概顾客也是失去后才开始珍惜,一回到熟悉的场子,沈丽姝惊喜的发现他们竟然有忠实的老顾客了!
当时他们也才开工,沈丽姝用清脆的声音在人群中穿梭叫卖的同时,还举起自己手写的宣传语。
自从买了纸笔回家,沈丽姝这几天就在苦练她的宣传标语——热腾腾、甜蜜蜜的糖炒栗子。
是的,练字。
沈徐氏那天整理他们的购物所得,以为姝娘独独没给她自己添置东西,脑补到破防,殊不知沈丽姝从不亏待自己,她这么辛苦赚钱还要送弟弟们去上学,那是因为她自己没得上。
倘若这个时代女子也能读书考公,沈丽姝才没这个闲工夫管小老弟,她自己早就冲了。
培养别人哪有培养自己来得靠谱?
正是因为自己想上学没得上,就不想弟弟们也当失学儿童。
但是上辈子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沈丽姝就算无法再进校门,也不允许自己摆烂当个半文盲,光跟着老爹学认繁体字并不够,能读能写还能算才是真女子。
有条件了,她得把书法课程也安排上。
所以那天斥巨资买的笔墨纸砚,一多半是为沈丽姝自己准备的。
不过沈丽姝购买文房四宝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句标语需要她自己来写。
毕竟她上辈子也就小学的时候上过几次书法课,中考前被父母狠抓了几个月钢笔字,后来上了大学直至工作,就放飞自我笔走龙蛇了,写的字除了她自己,亲妈都不认识。
这辈子更是连笔都没抓过,沈丽姝都做好了从头开始学写字的准备,在自己出师之前,宣传标语只能请全家文化水平最高的沈爹执笔。
然后,沈丽姝就被老爹的字丑哭了。
也是她想多了,老爹虽然自诩能读能写,可家里连纸笔都没有了,多少年不练字,他又能写得多好看?
关键他还是亲爹,沈丽姝再能耐也不能像管小老弟那样,挥皮鞭督促亲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所以一看到老爹那手歪歪扭扭的鬼画符,沈丽姝就知道这个爹没救了,放弃吧。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于是她挽起袖子上了,勤学苦练两天,以废了半刀纸,并把沈徐氏心疼得直抽气为代价,沈丽姝终于写出了这张还算端正、至少不会潦草到让人费劲辨认的宣传单。
沈丽姝举着手写宣传单走在前面,身后的徐力和他弟徐林都莫名骄傲起来,腰杆挺得笔直,很快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第一单生意就是老顾客。
其实关照过他们的顾客何止千八百,让他们都眼熟是不可能的,沈丽姝算是小伙伴中记性最好的,可能记住的客人也才那么几种,要么给小费大方,要么打扮华丽,还有长得好看,或是特别会还价的。
总之有特色才能被记住。
这位老顾客就没什么特色,沈丽姝毫无印象,对方自己说几天没看到他们了,虽然这期间也有别家卖糖炒栗子,价格也便宜,可是既没她家做的香甜可口,一到手还都是凉的,吃着没意思。
姝娘很感动,并决定当场涨价——如她所料,放假回来的板栗市场已经重回稳定,价格刚好卡在她的底线,一斤三文钱。
沈丽姝不知道别家是怎么想的,反正她核算了下自家的人工和成本,只能接受一斤三文的底价,再往下降的话,就算仍有点赚头,她也不想陪他们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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