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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委婉点,演技好,说得直白点,精神分裂。
这便是叶在夕,江夏初眼里看到的叶在夕,没有偶像的光环,无赖,地痞,妖孽,孩子气,毒舌。却让江夏初没有负担。
江夏初玩味:“你不怕被记者拍到啊,最佳荧幕情侣的粉丝可是很热衷的。”
叶在夕认真:“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吃醋吗?”
他们还真不是一国的,却能成为朋友,真是奇迹。
江夏初转过脸来,无比认真地回答:“如果你愿意自我欺骗的话。”
叶在夕恼火地抓抓帅得掉渣的头发,鸭舌帽都被他蹂躏歪了,桃花眼嫌恶地瞟江夏初:“你这女人真不懂风花雪月,这么好的情境都让你破坏了,认识你都三年了,你这榆木性子也不知道改改。”
江夏初抬起头,望着远处的月,眼神悠远飘渺:“是啊,我都出道三年了。”
月光渡在江夏初的侧脸上,消瘦的,苍白的,略微的透明色,叶在夕突然觉得江夏初就像一阵风,随时会散去,怎么抓也抓不住。
他们都没有看彼此,都不知道,叶在夕的目光痴缠,话语不是他一贯的恣意:“三年了。”
突然的转头,他闪躲不及,收敛所有,她不以为意,说:“我的第一首曲子也是你唱的。一直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你会选择那时初出茅庐的我。”
叶在夕的眼看向池中间,那里倒影出了江夏初的影子。
为什么选择她?其实这个答案叶在夕很明确,却不能说,不能。因为如果他回答:是因为你害死了我最珍惜的亲人。如果说出来了,后果呢?叶在夕没有要求做这样的假设。所以他撒谎,很自然地撒谎:“因为我未卜先知,知道你有一天会火。”
是啊,他是戏子,他可以演出任何可能的,迷惑所有人,包括他自己。
江夏初没有看见叶在夕闪躲的眼里隐隐的繁乱,她只是笑笑:“我还以为你会说,看我可怜呢。”
叶在夕点头,附和:“确实,你那时还真可怜。”
三年前,他们第一次见面。
那时江夏初瘦瘦小小的。
那时江夏初捧着一摞曲子四处碰壁。
那时江夏初挺着直直的背脊穿梭在人海。
那时江夏初不认识红极一时的叶在夕,一首曲子卖给了他,以八十块的价格。
三年了,江夏初的曲子随便一首便是五位数字。可是叶在夕最喜欢那首八十块的曲子。
这么久了,他们相识以来。
其实叶在夕是健忘的,却独独记得清楚有关江夏初的事。他独自低了头,藏着自己无法坦然的心事。
低头,叶在夕看到了江夏初的手,一片狰狞的伤口。
“手,怎么受伤了。”叶在夕执起江夏初的手,小心翼翼地细细查看。
“没事。”江夏初抽回手,只是淡淡地拧眉。
“没事?这叫没事?”叶在夕将江夏初的手心翻过来,言语了有些生气,闷闷的。
没事?灯光下,江夏初的右手一片狰狞,血迹斑斑的伤口翻着皮肉,沙土还黏连血肉结痂了。如果这样还叫没事,那她嘴里什么才叫有事?
叶在夕有点气闷,这个女人,总是这样,不知道爱惜自己,不知道保护自己,明明痛得要死还强颜欢笑地说没事。这个女人到底是多能忍啊。叶在夕有带手绢的习惯,他不是绅士,也不屑装绅士,只是某个不知爱护自己女人总是将自己弄伤,他才有了这个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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