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74章 最后的比赛(第1页)

说完,崔根硕将手中的东西,一把塞到林萧手中。

“诶?这是——”

没等林萧问完,崔根硕将林萧扶着自己的手,移到了包厢门槛上,然后向后退了两步,举起手摆了摆:

“我先走啦,东西已经物归原主,那张名片,还是希望你再考虑考虑。”

说完,便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去。

物归原主……?

抱着这样的疑问,林萧摊开了刚才被塞东西的手:

手心里面放着的,是一个用金丝绒布料围起来的小包裹。

而这个包裹,分明是刚才在包厢里、扑倒在崔根硕怀里时,自己放到他衣服包里的!

林萧用手指,轻轻掀起金丝绒的一角,只见里面露出、着幽蓝色光芒的蓝钻。

看到这里、有些愣神的林萧,猛地打了一个寒颤,赶忙将这个金丝绒小包裹,放到了自己口袋里,然后抬眼望向越走越远的崔根硕,嘴里喃喃道:

“……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

第二日

“唧唧喳喳——”

“唧唧喳喳——”

今天天气很好,像奴胡所生活的潮湿、脏乱差的贫民住宅区,都鲜有地飞了几只鸟过来。

“挺肥……”

奴胡站在屋檐下,抬眼望了望在门口树梢上、吵闹个不停的几只麻雀,然后用看待食物一般的目光,死死地盯着这几只鸟鼓鼓的肚子。

“要不是待会儿有比赛……”

奴胡望着树梢上的几只鸟,轻声喃喃道,接着摇了摇头,朝杂草丛生的后院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时不时地回过头看看:

要是高个还在,高低得打几只下来尝尝鲜。

但命运就是这般捉弄人,高个还在的时候,鸟飞到这里歇脚的次数少得可怜;如今高个不在了,这鸟还偏偏就飞来了。

奴胡还记得:那时候,他时不时地和高个,跑去食物较为充足的贫民区市场、商场,只为捡些烂菜叶吃吃、烂鞋子穿穿。

而那时的鸟,奴胡和高个,也只有在这样较为繁华的地方,才能得以看见。

“这鸟怎么也嫌贫爱富呢?”

这是当时,心有不甘的高个,在对自己如何费尽心思,也招不过来鸟时,出来的一句感叹。

如今,这些鸟飞到了家门口……想来,那句话也是个错的。

“哗哗哗——”

走到后院的奴胡,双手张开,抱起一口大罐子,高高将其举起,任凭罐中的凉水,‘漱漱’地冲向自己头顶上、身上、脚上。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嫁恶夫  沉醉无归  冥婚夜嫁,鬼夫心尖宠  村中修仙,解析万物创万法  青梅:就你还纯情男大?呵!渣!  五个大佬争着当我哥哥  我宙斯,不想当神王  盐店街  美人与马奴  古穿今之苏遍娱乐圈  穿成甜文里的佛系反派/我才不怕你呢  我以为我拿的废材逆袭剧本  木上苍  荒岛一枝花/炎荒·乱/相公是狱霸  末世女配之空间在手  校园女神[重生]  重生末世之双宠  我的世界之独属于我的空岛  你似乎很好奇  特工:签到六十天,震惊郑耀先!  

热门小说推荐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从肉体凡胎到粉碎星球

从肉体凡胎到粉碎星球

哪有什么常胜无敌?哪有什么至强不败?这个世界没有谁能永恒第一,谁都可以被击败。包括我。我一直在等着那么一个人出现,击败我,告诉我,我的路,错了。只可惜,那个人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来。虚假的武道强大自身,打破人体极限,以血肉之躯硬抗子弹。真实的武道以生命磁场主宰星辰磁场,以人体小宇宙引动大宇宙力量,遨游星空,粉碎星球。...

年代弃妇:靠空间仓库致富

年代弃妇:靠空间仓库致富

俞晴是个普通的网店店主,备足了货,牟足了劲,准备大干一场,却意外穿回了几十年前,成了刚没了丈夫的可怜弃妇孤女。aaaa  开局就是地狱模式,身无分文,举目无亲,还被泼妇污蔑成害死人的扫把星。aa...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