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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是自己年老色衰,入不了胡百万的眼。得到了庄院之后,只怕对方再不会想起此处。却不知道胡百万自双腿残废之后,在床笫间脾气极差,不愿伤到故人,才故意找了旁人相替。
第59回番外
他们叫我秋蝉。
第一回被人按在长凳上灌兰汤的时候,我没怎么挣扎。倒不是因为看开了,而是我才刚醒,甚么都记不清,眼前模模糊糊的一大团,看甚么东西都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纱。他们按住我的手脚,把羊肠挤进后头的入口,那疼痛反倒是让我清醒了些。到后来喊叫着要将兰汤排出来,也不是出于我的意思,不过是这副身子的本能反应。
后来,我总算是搞清楚了,我是甚么人,这儿是甚么地方。这感觉怪得很,明明不是甚么好身份,却又打心眼里觉得如释重负。南风馆里的公子也好,总比不知道自己是谁强吧?之前周遭每个人我都不认识,他们却都凶神恶煞似的好像执意要让我受苦,恨不得把我抽了筋扒了皮才好。如今可好,我知道这份罪是我该受的,顿时怨气也没了,想要逃走的心思也没了,只等他们照着规矩慢慢教养我。
馆主说我长得不怎么好,就只有脾气柔顺这一点最能讨男人欢心。说完这一句总是摇摇头,好像这有多教人不可思议似的。
我长得不好吗?
有时候闲来无事,既没有功课,也不用被人摆弄调养身子,我便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脸。镜子里的人就是不笑也带着三分顺从,看起来竟有些让我讨厌。
不过的确是长得不好。
馆里的头牌唤作碧玉。那眉目,要有多妖娆便有多妖娆,就是我见到他也会不禁盯着他的脸发上好一会儿呆。还有两个据说是和我差不多时候进来的,一个生了勾魂眼,一个长着夺魄唇,论长相的确比我好了太多。就是那个擅长吟诗作对的琥珀,皱起眉头的时候也格外忧伤动人。
这一整个南风馆里都是漂亮的男人,以至于我才醒来没多久,就开始学会了跟人攀比容貌。鼻子不够直挺,涂一点金粉;嘴唇不够秀丽,施一点胭脂;眼睛不够撩人,在眼尾上画一小道,平常低垂着视线,只一瞬骤然抬起。教习师傅说,这叫做“惊鸿一瞥”,是一等一的勾引男人的方法,也只有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才能想到。
新卖进馆子的公子自然不是天生便能接客的。光是下面的调养就要花去足足三个月,还有专门的师傅来教我们琴棋书画和那些个床笫之间用得上的技巧。
和我住在一起的珍珠是是家中最小的儿子,因为灾荒才被家里人卖掉。他哭的时候,那眼泪当真犹如珍珠一般,教人看了好不怜惜。有一回师傅正在教珍珠口中的活计,正巧馆主路过,看到他梨花带雨的模样,摇了摇头,说了一句话。我思来想去,在夜间半梦半醒的时候才终于灵光一现。馆主那口型,分明是“活不长”三个字呀!
等各项技艺都学得差不多了,恰恰是夏末秋初,花开荼蘼的季节。馆主从我们中间挑出四个,要办选魁会。其余的挑剩下的,则没有我们那么风光,等有合适的客人出现,便要接客。
南风馆的选魁会自然不会像青楼中那样招摇过市,搭起一个高高的台子,就连路过的卖油郎都能在下头指手画脚。反而只是将各处院舍装点一新,事先发请帖给那些出得起价钱的老主顾,到时候让美貌童子领着客人们,去到一处看四位公子献艺。明明是皮肉买卖,馆主却偏要将一件粗俗之事办得极为风雅,显得别有一番清幽雅致的风情。
收到请帖的总共不过四十来人,就算是呼朋唤友也不会超过百人。一想到过几天这副精心调养的身子就要献给其中一个陌生人,我便隐隐有些不安。我不比琥珀有才情,也没有绝世容貌玩那种欲露还遮的把戏。想一想到时候万一卷起竹帘,摘下纱帽,露出我这么一张脸,岂不是让人大失所望?所以最后便定下了个倚栏吹笛的节目,因为我身形在四人中最为修长,倒也颇为合适。只是在挑选衣裳的时候,我挑来拣去都是些素色的衣裳,把教穿衣的师傅气得破口大骂起来,“秋蝉,秋蝉,可不就是灰扑扑快要入土的样子?”说罢不再理我,拂袖而去了。
没想到选魁会的正日子没到,珍珠却先去了。据说他那天晚上还没被抬回屋子就已经断了气。馆主怕惹上晦气,连夜让人把他给葬了。我收拾好珍珠的东西,能够留下的不多,值钱的都立即被人收走了,就算是死人用过的,欢场中的公子还哪有这许多讲究?唯有一些珍珠捡来当成宝贝的枯枝烂叶,还有他用草编的“蚱蜢将军”才算是他自个儿的东西。我把所有东西用一块粗布包了,埋在我们的窗户下面,睡前对着窗户口说话,倒像是珍珠在天之灵能够听见似的。
终于盼到了选魁会那天,我心里格外快活。正所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等得日子长了,反而也不去想那人到底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只要是个男人,替我把这皮肉买卖开了张,以后就可以做到老死了。
那一天馆子里灯火通明,就连头牌碧玉都穿上了鲜亮的衣服伴在我们四个身边。等客人来得差不多了,先要找个喉咙清亮的公子为我们报出姓名、年龄、出身,再稍稍介绍几句,最后把四个用来盛放金银的盘子上的红绸掀开,选魁会就算是正式开始。
我本指望能从这段话里头听出些甚么,因为我总也记不起到底是谁将我卖到这里来的。哪知道讲到我的时候只简简单单说了籍贯,就开始拿一堆花团锦簇的词儿往我身上套,甚么肤若凝脂、腰如杨柳之类,倒是没怎么夸耀我的容貌。等那公子说完,红绸揭开,露出四个银晃晃的盘子,便有已经几个客人走上前,往盘子上丢一些小金锭子。旁边自有人一边记录,一边高喊某某人送某某公子黄金多少多少之类。这盘子里头就是我们四个今晚的身资,谁出价高谁就能成为那位公子的入幕之宾,末了得到身资最多的那一个就是魁首。
这时候才刚刚开始,盘子里最多的那一位就已经得到了差不多相当于两百两纹银的打赏。一个脑满肠肥的商人一出手就是一对白玉镯,显然是对他志在必得。大概是我的介绍在这种场面上太过普通,我的盘子里只有可怜兮兮一小个金稞子。我躲在屏风后头,看那人衣着还算风雅,就是不知道在床事上折腾不折腾人,心里砰砰砰跳个不停。
我被安排在第二个上台献艺。这顺序里头大有讲究,最好的总要留到最后。因为客人往往是越来越大方,等见了最后一位,心情一激动就很容易喊出天价。上台的时候我光顾着看下面的人群,具体吹了甚么吹得怎样竟然全都不记得了。至于要紧紧盯着那管玉笛,来一下“惊鸿一瞥”之类的事情,也早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倒像是个毛毛躁躁的小兵,都已经快要短兵相接了,还在一个劲打量敌人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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