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78章(第1页)

>

我怒极反笑:“呵呵,原来如此。所以自从我一来到这离恨天开始,你们便把我当成一介魔头了。你就这么肯定我会接受这个安排?!”

“就算是魔头也有其所在意之人,难道阁下就忍心看着你所在意之人痛失所爱,终身落落?”警幻看向荷塘上徐徐的粼光,虽是疑问句,她却说得那么淡然肯定。

我突然想起小九画外音里的那句话:你不过是仗着我爱你罢了。

原来,这种事情,果然有的。

不过,我爱的只是小九,警幻仗之欺我耳。

既然有这多人介意楼十九的生死,我又何苦节外生枝。笑了笑,我走至小九面前,把手贴上她的心房。

一枚血刃雾从我手心长出,我慢慢把它切入小九体内,轻轻把那棵已然分根的杜若劈成两棵,再捧出一团血雾,愈合它们的伤口,让它们如那菊一样变成完整的两棵。

肩头所滑下的黑发渐渐变白,我知道我的瞳仁必也正在变红,终于我成了一个彻底的魔。

这样的结局本就是我所选择的,现在做与将来做不过是迟早分别罢了。

既不能相濡以沫,何妨相忘于江湖,如今我能奢求的不过只剩下一段独有我的回忆。

第五十三章)一滴蜜糖1

脑子里似一股清流洗刷而过,我颤巍巍地打了个寒战,这一刹,似乎有什么不对了,可是却说不出来究竟是哪里不对了。

我挠挠头:“杜重迦,我们去哪里找那三颗石头?”

“去一个老鼠洞。”杜重迦神秘一笑,我疑惑地伸出手去让他牵着走。

杜重迦并没有接过我的手,他直接揽住我的腰,腾空而起。

上次来的路上一直在想有关警幻仙子的典故,都不曾好好欣赏一下风景,此刻有了闲心,我透过云朵的间隙向下看去,但见滚滚烟波一碧浩淼,无际无涯的看不到任何船只,亦看不到一只飞鸟。

“杜重迦,我真想不通那个警幻仙子为什么要住在这种渺无人烟的地方。”我叹道。我最不喜欢离群独居,这样的日子太寂寥,就像我曾跟某个人说过楼山上太不好玩了,我不想回去,我想四处走走(详见第十五章)。

只是那个人是谁呢,我怎么突然就想不起来?

会想不起来的人自然就不是什么至关重要的人,我甩甩头,把这个问题抛诸脑后。

杜重迦道:“小九,难道你就不希望能有这么一个地方,让你跟另一个人一起,安静的,不受打扰地生活?”

我嗤之以鼻:“大隐隐于市。如若自己的心不够宁静,那不管住在哪里都会觉得被干扰,即便不被人干扰,也会因为花草飞鸟而烦躁;如果自己够宁静,虽处万人之中,我自怡然独立。”

看来我受飞儿影响不轻,竟又说出这么哲理的话。

杜重迦笑笑:“那,小九,我们今天不去管什么石头,去集市上做一回隐者,好不好?”

石头的事情很重要,可是有多重要呢?还有什么比杜重迦还要重要的事情么?我迟疑地点点头。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我能看见时光  论捕获家养小傲娇的正确姿势  大皇子,捡起你的节操来  艺术家的偏执狂  这个冠军有毒  大反派的明月光  光明圣女在未来  仙子阿姨,您当魔教夫人不合适吧  未来影帝住我家(娱乐圈)  男主别冲动是我[系统]  虏获星星男主心  江南之一又二分之一  世界第一契约[重生]  都市:开局女反派逼女主嫁给我  [快穿]之女配争夺战  了不起的迷妹[娱乐圈]  我见卿卿多妩媚  我有万能光环系统  我的大胡子超模  醉妆词  

热门小说推荐
千金有福

千金有福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千金还在想方设法吸引男主注意力的时候,魏若已经做了大财主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铺子开了一间又一间。后来她哥哥做了首辅,她老爹做了大将军,还有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是她夫君。...

我成了崇祯的供应商

我成了崇祯的供应商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捡到一只始皇帝

捡到一只始皇帝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