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1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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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什么都是注定好的。

不漂亮。不聪明的那个,会比又漂亮又聪明地,略微地幸福一点点。

花莺歌被当做是一份贺礼般送进清平王府,她注定只能做妾,然而,她爱上了赵,自从第一眼看到玉树临风地赵,她真心地爱上这个男子,爱得一败涂地。

因此。后来的一切。她都做得心甘情愿。

她要让这个男人实现他毕生地梦想,取代庸庸碌碌的宋徽宗。成为新一代地君王。

莺歌夫人笑得更像是在哭,她伸过手来摸我的面孔,像在摸着自己的过去,每一寸皮肤,她都不舍得放过:“都说莺歌夫人是清平王爷的宠妾,但是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沁芳阁过夜,那些拥抱与亲吻,我都觉得如同演戏,我们两个人有时候都分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地。”

有一晚,两个人都喝得多了些。

花莺歌为赵再跳一次璇华之舞,跳到末尾,她抑制不住,放声大哭:“王爷,王爷可是已经嫌弃了莺歌,莺歌的身子比青楼中的那些女子还要肮脏,还要下贱不堪。”

赵端着杯中酒,怔怔地没有回答她,良久良久以后,才道:“我一直记得,想当年第一眼看到那个叫花莺歌的女子,她是我此生见过最美最美的女子。”

花莺歌哭到双眼几乎滴出血来,然后,坚定地将眼泪擦一擦:“王爷,如果还有一个干干净净的莺歌,你可愿意娶她做正妻。”

赵将她搀扶起来,软语道:“美人,这话以后莫要再信口开河,王妃对于我,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女人。”

在他眼中,王妃已经是江山,触手可得的江山。

我想到那支带血的金步摇,心里头有种不好的预感,既然她已经把话都摊开来说,我不如索性问个明明白白:“姐姐对王妃下了毒手?”

花莺歌摇一摇头道:“你没有见过王妃,那实在是一个良善地女子,对身边任何地人都好得不行,哪怕是下人,是丫鬟,哪怕是我。”

那时候,赵对于花莺歌还是专宠的时期,几乎每一夜都在沁芳阁留宿,但是王妃不但没有丝毫怨言,在她身边价格丫鬟为主人不平时,她还刻意叮嘱不许说花莺歌半个不字,在她地眼里,夫君是她的天,她的大树,她可依附终身的人,只要赵喜欢的,她都会喜欢。

一个寻常的富庶之家,男子都可以三妻四妾,何况赵是一个王爷,即便比不上皇帝的三宫六院,娶十多个妾室也不算为过。

正妻以后,只有一个花莺歌进门。

赵的眼,再不看其他人。

有一次,花莺歌甚至还在背后听到王妃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还应该谢谢花莺歌,两女伺一夫,已经是太好的结果。

直到有一天,赵在沁芳阁大发脾气,瓷器花瓶砸了无数,花莺歌旁敲侧击,挨了几脚才得出真相,王妃的娘家在得知赵对皇位有所觊觎时,居然一口回绝了他,那个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一脸正义地教训他:一日为臣,终身为臣,若是下次再让我听到王爷口中流露出此等大逆不道的话语,我不会顾及你是我孙女婿的情分,第一个大义灭亲,让圣上将不忠不孝之人就地正法。

铿锵有力,毫无周转之意。

一盆冷水兜头泼下,浇得从心底生出寒意。

赵觉得这些年的处心积虑统统都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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