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32章(第2页)

他像是被我问呆了,喃喃道:“我以为还来得及的,我以为来来得及的。”

我试探着摸一下那些铁链,再看看硕大的铜锁,他叹息道:“我的力气尚挣脱不开,你的手劲能有多大,不如你先行离去。逃得一人是一人。”

他怎么肯定,赵会转过身来杀了我们。

“秦大人可是想在清平王爷用兵符做下错事之前,及时阻止他地行径。”

“那一块不是真正的兵符。”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不是兵符,那又是什么,我抬头去看他。虽说找这件东西也算是花了心力。花莺歌藏来藏去这几年,又差点烧毁在听风居的莫名大火之中。铜盒子的钥匙正在那本该作为陪葬的金步摇之中,看似复杂地一环扣一环。仔细回想觉得太过于巧合了一些,像是冥冥之中,早就有人预料到我们地下一步会怎么做,替我们建好了路,打好了桥。只等我们找到出路,还在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之间,那个布局地人怕是笑得更加得意。

“清平王爷一旦用了那物,他只有死路一条。”

秦天是不会告诉我,盒子中被我取出的那个金光灿灿地东西究竟是什么,但是,我却莫名地相信他:“如果此时替秦大人解开,还能有所挽回?”

“应该。我自当尽力。”

“好。”我从头发中摸到发簪。抽出,满头的发披散下来。宛如一匹黑色的旗帜,十分细微的光线,没有关系,精巧打制的锁芯,没有关系,铁链发出铮铮地声响,我全心全意听着自己手下的动静。

咔——然后,又是一声,咯——

我用我的手,用我的耳朵,用我的触觉去感受,全心全意地感受。

铜锁应声而开,一把,两把,三把,四把。

秦天站起身转动僵硬的手腕,惊叹地看着我:“你怎么做到的。”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厌恶地将头扭开,我厌恶的只是自己,厌恶这个还留在体内的本能,有些本能是自己想刻意忘却都很困难地,像是用烧红地烙印烫在心口的皮肤,更像是被诅咒进灵魂深处地丑恶,挥不去,散不尽。

“你为什么要帮我?”秦天锲而不舍地问。

“你为什么要帮他。”我反问。

“因为,芳华爱他,他是芳华爱着的人。”秦天也将头别开,在他说出芳华这个名字时,暗夜里,我看到,他的眼角有泪,一闪而过,威武大将军这么辉煌的头衔又如何,他此时不过是一个双鬓斑白的老人。

“因为,花莺歌爱他,他是花莺歌爱着的人。”我的答案与他的如出一辙。

秦天完全明白我的意思,他低语道:“你自己当心。”

“好。”我四下看看,这间屋子是在王府的哪个角落,我根本没有半分的概念,说实话,王府里头,我连后院都没有摸熟悉,更别提是比之大了数倍的前院。

秦天仰天看了看天空,坚定地做下决定,向着东南方而去,征战无数的他,有时候像是有种兽类的本能,是我这一类人所不能比拟的。

可惜,他不过跑出几十步,已经停了下来,黑夜中,有什么东西阻挡住了他,我看不见,却已经依稀闻到了血腥气,浓重得化不开的血腥气。

秦天一步又一步地向后退着,像是有什么利器抵在他的胸口,迫使他不得不退后,直到他又退了十来步,我看见了,看见了一身都是血的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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