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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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也恋爱了,纵然我太想将这段时光抹杀。

有一天我痛经,上课上到一半就独自回到宿舍的时候,门被反锁住了。我下意识地面红耳赤起来,因为意识到隔着这薄薄的门板,小夕一定是在里面的,我甚至在门前踯躅了几秒钟,想到她蜜糖色的皮肤,那条从睡衣底下裸露出来的大腿,心脏猛跳起来了。可是小腹处血液温暖而猛烈的撞击又唤起我对床无尽的渴望,紧张和身体莫名的骚动叫我几乎就要痛得昏倒在门口,双脚再也不能够移动,既不敢敲门又不敢离去,只能背靠着门板坐在地上,可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发出了很大的响声。小夕迅速跑过来开门,衣冠楚楚的丝毫不见轻薄的痕迹。而我第一眼就望见窗户底下坐着一个男生,南方人,因为与小夕一样有着小麦色的皮肤,笑起来甚至有一枚酒窝。小夕撩了一下刘海儿,指着他说:“这是我的中学同学。”

“马肯。”小麦色男生伸出手来。

自从来到南方山坡我就再也没有认识过什么新的男生,这儿对我来说就好像是一个女儿国,到处都是健康得好像植物一样的女孩子,到处都弥漫着蒸汽和洗发香波的气味,于是我受宠若惊地握住这只手,这只汗津津的手。

我会一直记得这只汗津津的手,后来我跟很多男人握过手,我喜欢那些干燥的手,大力地将我的手围拢在里面,手掌处感觉得到轻薄的茧,手指关节粗大而诚恳,只有这样的手才能给我安全感。可是我在很长时间里面都会梦到那只汗津津的手,那只手多么漂亮,多么绵软,带着南方特有的潮气,它钻进我的衣服里,冰凉地湿漉漉地贴着我的皮肤行走,好像缠绕在身上的蛇。有段时间我总是突然惊醒,然后半夜跑去水房里面,将热水龙头开到最大,叫滚烫的水浇在身体上面,烫到毛细血管全部发红,烫到离开水房的时候皮肤都干燥得起了褶子,然后我不愿意再钻进带着潮气的被子里面,我裹着干净的毛巾,靠在枕头上面阅读,直到天重新又亮了起来,这些梦似乎又要将我带回东面城市里面,那些肮脏的窄小的集体浴室,那些湿漉漉的蛮横的年轻肉体,我常常靠整夜的阅读才能够驱走这种恶心的与陌生肉体接触的感觉。

我也不知为什么,握了那只手就知道马肯会来找我。他先是给小夕打电话,打了一半叫我听电话,当然我们没有什么话题,他是理工科的学生,他甚至连小说都不看。我们共同认识的人就是小夕,所以我们常常在电话里说小夕的事情,一说就是几个小时,他跟我说起很多小夕在中学里面的事情,他用了一个词语叫我印象深刻:野马。“小夕真是一个像野马一样的女孩子呢,过去我们的学校里所有人都认识她,你能想象么,她剪着短头发,跟老师拍桌子吵架,把处分的大字报从墙壁上撕下来,她走在走廊里昂首挺胸的,所有的人都忍不住回头看她。”

“是么?”

“所以说很多事情都跟我们想象的不一样。”

“你是她的男朋友么?那天,我知道你们反锁着门。”

“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当然,那个时候我们都喜欢过她,她是我们的宠儿,所有的男孩子都喜欢她。”

其实我并不沉迷于与马肯的谈话中,但是我多么喜欢靠在果绿色的走廊墙壁上面,穿着我喜欢的薄睡衣,握着听筒,穿着拖鞋的脚来回踢着墙壁,看着走廊里面的女孩子们端着脸盆走来走去,闻着水房里弥漫出来的蒸汽,有时候竟要故意压低了声音来说话,我沉迷于这种时刻,电话对面的人是谁就变得不重要起来,我只是希望有个声音在听筒的那边喃喃自语,但是他又确实是在与我说话。去年冬天的假期里,我每天早晨都与忡忡挂电话,我们睡意绵绵地在被窝里讲着电话,讲着讲着就能够清醒过来,然后泡上红茶重新坐到书桌的前面,去准备高考。别人很难知道电话对于我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东西,我捧着电话在走廊上东张西望,感到得意而又快乐,我甚至不自觉地就要讲起情话来,好似电话那头真是个爱人一样。那段时间是美妙的,马肯几乎每天都打走廊里的电话找我,有时候是下午,有时候则是半夜,后来我累了,就对着电话里说:“你等我一分钟。”我会去搬把椅子,坐到电话机的底下来继续打。每次电话铃响,我都要尖起耳朵来听,听到接电话的人叫我的名字,我就欢畅地奔出去,我因此而严阵以待起来,甚至有几个凌晨电话铃响了,我警醒着从被窝里钻出来,光着身子冲出去接电话,但是都是打错了的电话。握着电话,与一个人说话,说不出话的时候就沉闷,甚至打起瞌睡,但是想说话的时候对面的那个人就会听着你说话,握电话握到手指发酸,握到脖子扭不过来,这对我来说真的非常重要,我需要一个人跟我说话,这个人在电话的那端,我看不到他的脸,我们的距离那么远,那么安全。

往南方岁月去第一部分(9)

终于在一个下午,我与马肯讲了两个小时的电话,大部分当然还是在讲小夕,我也跟他讲起忡忡的事情,我们把很多事情重复地讲了好多遍,仍然都不肯罢手,其实彼此的心里面都已经怀着秘密了,所以不肯罢手,都等着对方捅破窗户纸。隔壁宿舍的女孩终于忍不住过来要打断我,于是我跟马肯说:“还有话说么?我得挂了。”

我们停了大约有半分钟,那女孩靠着墙很不耐烦地抠着墙壁上的瓷砖,似乎在警告我。

“那么,做我的女朋友吧。”他说得很不确定,很虚弱,像他的手一样湿漉漉的,既有叫我欢喜的温柔又有叫我不适的绵软。

我匆促不耐烦地说了句:“好。”迅速挂了电话,心里甜蜜并且委屈起来。走进宿舍里,小夕正在敷脸,她抬着一张抹了绿泥的面孔望着我,眼睛很亮。我说:“我要是跟马肯谈恋爱的话,你觉得好么?”她指指自己的面孔,意思是她现在不能够说话,但是她又迅速地点了下头,于是我觉得索然无味起来,回想起马肯刚才的话,觉得根本就没有惊喜,不直接,也不坚定。而我又努力要想起他的脸,那时我只见过他一次,要再清晰地想起他的脸来是不可能的,所想起来的只是那小麦色的皮肤,酒窝,还有潮湿的手心。

我像烂泥人一样钻回床上,在耳朵里面塞了音乐,那是ToriAmos的声音在反复地唱着:“Strangelittlegirl,whereareyougoing?Strangelittlegirl,whereareyougoing?”奇怪的小姑娘,你将要走向哪里?你将要走向哪里?这句话或许翻译成陌生的小女孩最为妥当,但是我却一厢情愿地将它翻成奇怪的小女孩,为什么我总觉得自己是奇怪的小姑娘,为什么我总觉得我应该得到惊喜,我应该得到与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可是事实上光顾我的却是那不可抗拒的绵软,根本与我所想的完全不一样,却没有失望,因为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小夕洗掉了绿泥,又往脸上敷了纸膜,她坐在窗户边,一条腿搁在窗框上,另一条腿沿着墙壁晃动。我望着她,再次想到野马这个词,这个在她身上已经藏匿起来的词。她像是怀着大秘密似的坐着发呆,这种秘密叫我神往,而我确知我所拥有的只是一个灰蒙蒙的已经过去的岁月,一些布满死老鼠的马路,一些记不得面孔的人,或者我根本就不是那个值得获得惊喜的女孩,或者我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特立独行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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