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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大多数人都认为双胞胎会穿一样的裙子留着一样的刘海,即使不一样,差距也不会太大,审美观都很近似。
但阿刺和阿猬的打扮实在让人无法把双胞胎这一词和她们姐妹俩联系在一块。
阿刺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流浪”
一个女孩的气质用流浪来形容,可以想象阿刺的那股不羁的味儿。
不过大家都一致认为那是卫十三这个小痞子传染给阿刺的,阿刺穿的越来越“补丁化”,除了还有光洁高贵的额头以外,和过去的阿刺大不同了。
阿刺穿着补丁的牛仔裤,红色的马丁靴,手托着下巴,手指上涂着黑亮的指甲油,手指若无其事地放在唇旁啃咬着,另一支手拿着一根烤肉串的竹签无聊状发呆着。
一定是在等待卫十三。
阿猬则端端正正地坐着,汽水瓶放得也是正正的,吸管上也没有像阿刺那样咬得扁扁破破的痕迹。
小喇叭低声哼唱着歌,那副大嗓门即使是低声,声音也足够让整个烤肉串摊位上的每个人欣赏了,小喇叭唱着老得掉牙的歌,一脸的女坏蛋样子。
平静的夜,四个女坏蛋各怀心思坐在那里,忽然对面巷子里传来的无赖哄笑声让唐未欢蹴地站了起来,因为哄笑声的背后听到了一个女生的低吼,是叶绘的。
那个让唐未欢一见就想勾搭成为好姐妹的漂亮女生。
小喇叭也停止了杀猪般的吟唱,竖起了耳朵般灵敏地说:“靠——有情况啊。”
“走!”唐未欢吆喝一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钞票放在桌上,就往巷子里走,小喇叭还有刺猬姐妹俩都跟着过来。
五个穿着黑色胸前印有骷髅头T恤的男孩,为首的一个头发染得很黄,个子不高,用小喇叭的话来说是远看像人渣,近看像豆渣。
NO.23
阿刺认出来了为首的人,那是卫十三的一个铁哥们,叫冯猛,胳膊上和卫十三纹着一模一样的青龙的纹身,他们俩自封美其名曰“氹仔双龙”,为啥叫氹仔那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据卫十三以前讲述,他们哥俩是很牛掰的小混混,这里的老大都想招他们为手下。如此看来,这个冯猛还真是出来混的。
冯猛右手拉着叶绘额前的长发,左手拇指在鼻尖上抹了一样,凶神恶煞的样子,看不清冯猛的脸,可以肯定,来者不善。
“还用大拇指抹鼻尖,装什么李小龙啊,真妈的二,是男人还打女人吗?”小喇叭鄙夷地望着说。
阿刺忙遮住小喇叭的嘴,说:“我家十三不在这,你别惹祸上身,祸从口出,你嗓门大就闭嘴!”
小喇叭瘪瘪嘴,翻了一下白眼。
好在冯猛等人没听到,冯猛看起来虎背熊腰像个东北大汉似的,抓着叶绘像是老鹰抓小鸡,将叶绘的头往墙上撞,一边撞一边叫着说:“你想跟老子动歪心是吗,你别忘记你肚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唐未欢冲上去,像箭一样,她百米赛跑也没跑这么快,她推开那几个摸着下巴围观的小混混,大口喘着气对一脸怒火的冯猛说:“干嘛生这么大的气啊,你把她怎么着了,她是我朋友,你放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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