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7章(第2页)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弄明白这他妈的到底是谁做的孽。

所以,我便只好勉为其难的活下去了。

(二)

妖怪总有些妖怪应该要做的事,比如随便害几个人玩玩,不然,就不配‘位列妖班’了。

那一日,我笑纳了几个色迷心窍的男人主动送上门来的精元,正惬意地享受着修为提升的美妙感觉时,他来了。

他站在我的面前,白衣白裤白鞋白袜白发带。

他一言不发冷冷地看着我,而我则在想,不知他的贴身衣物是否也是白花花一片,衬着他那白皙的肌肤,倒真真儿是好生的销魂。

我自顾自想得高兴,他却冷不丁地冲我出了手。

亏得我妖力深厚,使尽浑身解数才堪堪避过劈面而来的一道白光,只差一丁点儿就被打散了七魂六魄。

真是想不到啊,他看上去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出手竟是如此狠辣,弄得倒像是我杀了他老妈,□了他老爸一样。

(三)

他见一击不中,好看的脸上立马煞气大盛,修长的手指一捏决,眼看着便要再来一次。

我却懒得再次躲避,而且,关键在于不知有没有那么好的命能再躲得过去。

“喂!我招你了还是惹你了?”

他似是想不到我这个妖怪居然还敢如此理直气壮,不由得呆了一呆。

“既然我没招你也没惹你,那你要杀我就未免太没道理了吧?”

我不待他回过味来便紧接着一通质问,甚是义正言辞。

他终于被我给气笑了。

两道剑眉齐扬,薄薄的嘴唇一勾,顿时晃晕了我这双阅遍三界的堂堂妖眼。

谁说勾引人是我们妖怪的专利了?他这个神仙明明就做得更好嘛!

是的,他是神仙。

我能一眼看出他是神仙,就像他不用眼睛也能知道我是妖怪一样。

(四)

他没有再对我出手,因为我答应了他不再害人。

其实,我害人不是为了修炼,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

妖怪的生命是很长的,我早已记不清自己活了多久,也许几千年,也许几万年,也许更久。

在这样漫长的岁月里,总要给自己找点事儿做不是?

之所以应了他的这个要求,是因为跟他在一起比害人可有意思多了。另外还因为,我打不过他,形势比妖强,没办法啊……

哦对了,事实求是地说,我是一个很厉害的妖怪,所以,他显然是一个很厉害的神仙。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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