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0章(第2页)

农家的家务也不少,姚伟大叔不去打柴就得开始收拾农具,此时此刻,春天已经要来了,大家都在准备耕田,姚伟家也不例外。

还要给大水牛喂好,不然春天牲口要下大力气的,没吃好,不上膘可不行。

古羽则是回屋里,先把自己的那些新衣服泡在了水盆里,这里没有洗衣粉、洗衣液的,只有皂角水。

不过他的衣服不脏,都是新的,过一遍水他心里舒坦,吭哧吭哧的洗了这些衣服,晾晒在院子里,又回去收拾了一下自己的那些钱财,分别用小布块裹好,然后放到了自己的衣服里裹好,又把衣服放到了小包袱里。

小包袱是跟老山参与血珍珠分开放的,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另外,他留了二十两碎银子在外面,这是他“当”掉衣服的所有。

其余的他都收起来了。

傍晚十分,他的衣服干了,古羽快速的换了衣服,然后又把身上这套给洗了,晾晒好,等姚大婶出来叫他们吃饭的时候,看到晾晒的衣服都有些好笑:“你洗的干净吗?”

这孩子还给囡囡买了新的布料做裙子呢。

“洗的干净,我会洗衣服。”古羽脸红了一下:“用了点皂角水。”

这个时代的洗衣方式很麻烦,皂角摘下来,要砸碎,然后煮水,过滤之后,用皂角水洗衣服,洗的干净,也不污染环境。

衣服上还自带一股皂角的清香。

就是前期麻烦了一些。

这个方法,还是古羽当初看同学的女朋友,做什么手工皂才知道的,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还穿越了,用上了。

“一点皂角水而已。”姚大婶招呼他:“快点进来吃饭吧。”

晚饭很丰富,两只烧鸡都手撕了,但是只上了一只过来,另一只放在厨房那里,明天吃。

两个鸡腿,一个给了囡囡,一个给了古羽,小鸡不大,古羽将鸡腿也给了囡囡:“我不爱吃鸡腿。”

“这孩子。”姚伟大叔尴尬了一下,谁不爱吃肉呢?古羽这借口可不咋地。

“我爱啃鸡脖子和鸡脚。”古羽呲了呲牙,他是真的爱吃这些零碎的东西。

“那就多吃肉。”姚大婶给古羽盛了一大碗杂粮饭,晚饭做的腌笃鲜,加上手撕的烧鸡,两道肉菜呢。

古羽将米饭吃完,就没再填,倒是小囡囡,两个鸡腿下肚,吃的眉开眼笑。

而姚伟大叔也把烧鸡吃了一半,另一小半被姚大婶吃了,古羽都没吃几口。

第16章桃花坞

第二天早饭是热的肉饼,南瓜粥,以及手撕的烧鸡,古代没有什么有效的防腐食物的手段,故而这烧鸡也只能放个一两天,不吃就得坏了。

吃的饱饱的之后,古羽就被姚伟大叔用牛车载着,去了桃花坞。

“其实要说桃花坞啊,是真的好地方,就是不吉利,不然以前桃花坞那可是很不错的,可惜最后一百多户人家都完蛋了。”姚伟大叔还是想劝一下古羽:“你要是觉得不好,咱们就去县衙,改了户籍,落在桃溪镇吧!”

“桃花坞既然这么好,那就不改了。”古羽却觉得没什么问题,什么样的病毒还能十几年解决不了啊?无非是古代百姓知识面不广,愚昧无知而已。

他还真想找个人少的地方,而据他观察,这里虽然偏僻也算是江南的范围了,是膏腴之地,鱼米之乡。

而他一个外来人,能在这里落后多亏了朝廷的政策,不然哪儿那么容易啊?

其实桃花坞离桃溪镇还真不太远,只是中间隔了一道山岗。

过了山岗,首先映入古语眼帘的,不是什么青山绿水,也不是远处的竹林海洋,而是在西山那边的乱葬岗,一大堆大大小小的土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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