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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日里金盏对星徽千万个防范和不满,星徽心思灵敏,如何能察觉不出,只是他也晓得这个金盏是个难得忠心之人,便也不以为怒,自然也没有把金盏话当一会儿事儿。可如今这番话,有理有据,同样了触动了星徽最忧心之处。
星徽抬眼望着大片明黄的蔷薇花丛,那样富贵逼人,却莫名得叫人不喜。花儿朵儿,本该是是娇羞的才对,若是太尊贵,反而未必是福分。
晌午的太阳,如流火一般灼热,星徽有些睁不开眼睛,垂首再看那被烈日灼烧得恹恹耷拉的蔷薇花,星徽突然生出了怜花之心,太尊贵的花儿,反而经不起太多的磨难。抬手抚摸着蔷薇明黄湛湛却柔软奄然的花瓣,是那般轻薄,若蝉翼一般,仿佛稍稍一用力,就会撕破。
星徽沉默了良久,复看了一眼满头薄汗的金盏,才道:“我晓得了,自不会叫固山格格疑心郡主半分。”
金盏露出笑容,却垂下了眼睑,叫人看不到她眼中的神情,“奴才晓得,徽三爷一直躲着固山格格。只是明日便是小公子的满月,届时固山格格必然前来,如此一来,徽三爷便躲不了了。”
星徽听了,点了点头,轻轻拂去自己指尖上沾染的艳黄色蔷薇花粉,举动温柔无比,“我明白了,你回去好好服侍郡主吧。”
金盏低头做万福礼,道一声“是”,目送星徽主仆离去。
净园正堂,唤作荣清堂,素来是净园主人怀恪郡主的下榻之所,也是整个净园中最宽敞华丽的地方。荣清堂前出月台,用的是质料上乘的汉白玉,丁点瑕疵也无,台上摆着三尺宽的广口的绿地青花福禄大花盆,而花盆中覆盖青苔,栽植着合欢树,盛夏正是花开时节,粉花如丝如扇,柔柔开着,成片成片,铺洒在树干上,又淡香随风飘如荣清堂明间,当真清雅。
金盏伸手摸了摸花盆里的青苔,竟有些干了,便招手唤了紫苏来:“如今天又热又干,记得每天都要浇一次透水。”
紫苏忙道了一声“是”,又疑惑地看着金盏低沉的脸颊,问道:“金盏姐姐怎么了?是有谁惹你不开心了吗?”
金盏露出一个笑容,嘴上掩饰道:“我没事,大约是招了些暑气吧。”
荣清堂面阔五间,除了迎客的明间最是宽敞之外,左右黄花梨葫芦万代隔扇罩分别通向东西暖阁,暖阁分别又连通一个小梢间,便正好是五间。东暖阁是郡主平日的卧房,轻易不叫外人入内。
金盏掀了琉璃珠帘,便进了东暖阁内,郡主闲闲躺在美人榻上,身旁的紫檀婴儿床上,小公子盛熙呼呼睡着,小小的手里却攥着一方羊脂美玉,连睡着了都不肯松手。
金盏忙上前见了“万福”,“格格,徽三爷去王府看望三阿哥了。”
宜萱“唔”了一声,才直起身子,却指了指搁在香几上的一张纸:“你瞧瞧吧,这个星月……是说她任性好呢,还是不知天高地厚不怕死好。”
金盏一愣,忙近前,拿起宣纸,只低头扫了几行,一张红润的脸蛋瞬间便没了血色,愈是看下去,金盏嘴唇哆嗦,最后浑身都颤颤了。
宜萱笑了笑,从金盏手中抽走了那张纸,便一折,信手丢进了那方小巧的景泰蓝瑞兽熏炉中,化作灰末了。
上头写的不是旁的,便是昨日星月怒极之下的一言一语。当初秦氏以姨娘的身份从偏门抬入国公府,宜萱给了她二百两银子使,叫她仔细顶着国公府内的大小事务,她倒是不负所命。二百两银子,其实也用不到大处,不过收买几个各院主子手底下的粗实丫鬟仆役,却绰绰有余了。而在星月的院子里,秦氏的耳目便是一个扫地的小丫鬟。
若换在是现代社会,星月长得漂亮,家世也好,那的确是个资格对顶级人家的子弟挑挑拣拣,在旁人眼里,这孩子顶多是太骄傲自负了些,倒也无伤大雅。可现在是大清朝,国公之下的确算得上世家名门,可再世家名门,敢对皇子皇孙挑挑拣拣,也当真是胆子比天都大了!
宜萱摇摇头,在这个时代,就必须遵守这个时代的规则。因为你没有改变这个世界,改变规则的地位和能力,便必须在条条框框内生存,而不能逾越,否则,便是不识时务了。而不识时务的人,早晚要为自己的傲气买单。
这个星月,倒是傲气比她都十足啊!她觉得李福晋对她的斥责,是侮辱,便存了要嫁得比李福晋地位更高的心思,这种想法倒也正常。只是她也不想想,皇子皇孙们自幼便高人一等,看那些著姓大族之人,亦不过是奴才罢了!他们选嫡福晋必然要在这些著姓大族的格格里挑挑拣拣一翻,哪里由得星月来挑他们?!
“罢了,以后离她远些就是了。”宜萱便对金盏道。——只是那言语中……星月似乎是已经晓得她也是穿越来的。不过她若还有几分聪明,便不会胡乱对外人说。
午后,熙儿睡醒了,眼珠子黑漆漆的,像黑曜石一般明亮。小孩子的眼睛,都是这样黑白分明,干净极了。
这孩子愈发腻她了,虽然这其中大半是因为眷恋她身上气息的缘故,但宜萱的心总忍不住一点点柔软下来。就如同时间上所有的母亲一般,无法拒绝自己孩子那样干净的眼睛。
紫苏采摘了净园中开得最大最艳丽的明黄色蔷薇,摘去了刺,修剪出最优雅的形状,用清水供奉在宜萱内室的折枝花果甘露瓶中,吴嬷嬷常赞这般颜色,才配得上身份。
宜萱置之一笑,她倒是觉得,既然是花朵,那自是要绿叶红花才是最好的。或许有的人觉得俗,也那确实最相宜的。而眼前的明黄色泽太过耀眼,将嫩绿的蔷薇叶都给压制住了,少了那份相得益彰的美。
☆、六十九、野菜皇孙(求收求订!!)
熙儿舔着手里的羊脂美玉,径自玩得开心,苹果脸的小丫头紫苏在一旁打着扇子,时不时那绢帕擦他那满嘴角晶莹的口水。
宜萱不敢在室内放太多的冰,怕反而湿气重,对孩子不好。只是小孩子哪儿有不畏炎热的?少不得底下的丫头劳累了。所幸,这个时代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力,而堂堂郡主的儿子,还怕没有人服侍吗?不过紫苏那丫头,似乎很喜欢小婴儿,总是乐此不疲地守着,一点也不厌烦。
午后的蝉儿叫得叫人烦躁,恰在此时,吴嬷嬷亲自进来禀报:“格格,三阿哥来了!”
宜萱展露的笑颜,就像夏日怒放的蔷薇,却在见到弘时的那一瞬间奄然。
下一瞬,她的脸颊是湿的。
弘时笑着对她说:“姐姐,时儿不负所念,回来了。”
酸冷的液体从脸颊滑落,一滴滴落在了她玉手捏着的绣了荷塘鸳鸯的绢帕上,迅速地濡湿开来,就如荷塘里的涟漪,圈圈弥漫。
眼前一片朦胧,仿佛蒙上了雾气一般,迷离中,弘时依旧是那身宝蓝色团福贡缎长袍,但却空旷旷,衣不胜体,缠绕了银色蛟龙的袖口底下的手腕——已然露出条条青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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