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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她来向陆远志贺寿,也只是遵从大多数人所推崇的孝道所做出的基本礼节。
但她其实,仍旧无法感受到任何的情感。
曾经陆远志因为陆莎和张万芳而将她送去寄宿学校便不再管,对于他的忽视,她恨吗?伤心吗?
这些情绪都没有。
她就像是一颗没有心的人。
然而林恪曾经却在电话的彼端说过,他说:“yao,你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她对林恪会产生一些让她感觉到陌生的情绪,但现在她和他的关系再好,她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她甚至有过疑问,她的生活,就该是现在这样子的吗?
陆远志又问起了林恪的家庭背景以及就业意向,林恪都据实说了,随即又告诉陆远志:“我不喜欢您的妻子诋毁yao,虽然我和yao并不算是极有钱的人,但很显然的是,您的财产对我们并没有吸引力。”
林摇闻言看向林恪,只见他神情寡淡,轻描淡写的这么一句话,便让人觉得好像没有什么能让他在乎。
而她的耳畔,林恪的声音仍旧在继续:“而且yao也没有义务让着您的女儿。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从法律上来讲,凡是满18周岁的公民,不论其性别、健康状况如何,均视为成年人,达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应该为她的言行负责。”
言下之意就是,你小女儿不是巨婴,也不是该人人捧着的小公举,她惹了我老婆,我老婆不和她计较是大度,看不惯她不理她还是我老婆大度,要是我老婆真的生她的气,那也是理所当然。
林恪话音一落,林摇就淡淡地说了一句:“对。他说的,就是我的意思。”
今日张万芳的举动,让她心中的血液莫名地激荡起来,好像在告诉她,这样人留着做什么呢?她挑衅你哦,难道你不应该让她永远也说不了话吗?
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念头,在将将出现之时便被她压下。她并不能保证,如果那张万芳和陆莎再在她面前蹦跶,她会不会做出些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事情。
她有些怀疑,林恪说的那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儿,真的是她吗?
林摇心中略微感到有些迷茫了。
但她面色不变,只冷眼看着陆远志因为林恪的话而生气却又反驳不出来的样子,又觉得林恪说话总是噎得人哑口无言的感觉真的挺舒服的。
在和陆远志说过话之后,林摇和林恪便被阮昭明带去了西厅,这也是基于对林恪的身份背景的考虑。
林摇任由林恪拉着她的手,脑海中除却迷茫不去理会之外,浮现的是,适才陆远志问及林恪关乎于林恪的身家背景的情景。
陆远志:“你们家都有哪些人?”
林恪:“商人、律师、建筑设计师、会计师、小提琴家、钢琴家、咨询侦探、无业游民、学生。”
他把他们家里的人所涉猎的职业一一列举了出来。
陆远志当即就愣住,随即他又问:“你们家有多少人?”
林恪:“27。”
陆远志:“……”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心好累。
陆远志:“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林恪:“商人。”
陆远志:“你做什么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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