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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肯定查不到了,都是私活,又不签合同,干一天给一天的钱。”
要确认黄勋同是否也是建筑工人之一着实困难,季沉蛟转而问:“那您记不记得,十五年前有没发生过比较特别的事?”
老警察想了半天,“有户人家遭了火灾,一家子都烧死了,这算不算?”
一家子烧死?这必然是大案。季沉蛟立即问:“怎么回事?”
老警察点点头,开始讲述。
火灾虽然已经过去十五年,但在路长县还有很多人记得,一是因为县城小,火灾那么大件事,一家子都烧死了,想不记得都难。事后很长一段时间,大人们还会用那场火灾吓唬不听话的小孩——你还敢耍火吗?耍火要像王家一样被烧死!
二是出事的王家当时算县里日子过得最好的,县城最早一批盖自建房的就有他们,那房子是盖得又气派又结实,引得乡里乡亲争相效仿。不仅如此,王家还盖了好些门面,在县下头的乡镇盖住房,租给商户和暂时拿不出钱盖房的人住。
老警察的回忆零零碎碎,季沉蛟立即让他帮忙调取当时的调查记录和死亡报告。
这很好办,老警察马上照做。
一叠厚厚的资料放在季沉蛟面前,泛黄的纸页上覆盖着一层沙,好似时间沉淀其上,等待着有人拂开灰尘,窥见深藏其中的真相。
十五年前,十月十九号凌晨,路长县绿光巷21号起火,一栋四层高的自建洋房顷刻被火焰吞没,火势迅速蔓延,消防赶到后将火扑灭,找到六具被烧焦的尸体。
焚烧给法医鉴定带来极大的困难,当时路长县请来市里的专家,发现其中五具存在颅骨骨折,是被钝器重击至死,死后被焚烧。而另一具存在明显的烧死症状,是六具尸体中离窗户最近的。最后关头,他也许想从火海中逃离,却仍旧被活活烧死。
现场发现了凶器,是一把家用榔头。火如同最强力的清洗剂,废墟之中,很难发现足迹、指纹、打斗痕迹之类的重要线索。
但是经过走访,警方还是找到了这场悲剧的蛛丝马迹。
在王家的户口上,只有五口人,分别是王顺(五十三岁)、其妻罗群(五十四岁)、儿子王其超(二十五岁)、女儿王其丽(二十三岁)、丈母娘丁桂芬(七十二岁)。
而当时还有一个年轻人也住在王家,他叫刘意祥,死时二十五岁,是王顺姐姐的儿子。
夏榕市。
梁问弦按照季沉蛟走之前的布置查4-2原来的户主——三年前去世的记克,查到此人作为瓷砖厂的销售人员,常年走南闯北。瓷砖厂在十一年前倒闭,在那之前,夏榕市周边的市、县他基本跑了个遍。厂没了,他年纪也大了,才好好待在市里,颐养天年。
十五年前,记克曾经在铜河市路长县待过一段时间,那年还因为业绩出色,被评了个模范。
第14章双师(14)
铜河市路长县。
老警察回忆,王顺最早是路长县下面一个镇的饲料商,那年头,饲料生意很赚钱。有了积蓄之后,他乘上自建房的东风,迅速成为县里最有钱的人之一。
王顺姐姐是王家第一个出来打拼的,和丈夫一起做服装生意,早早穿金戴银,经常接济弟弟一家。但可惜的是,她与丈夫在进货途中遭遇车祸,双双殒命,留下当时正在读高中的儿子刘意祥。
王顺将刘意祥接到自己家中,不久举家从镇搬到县城,供刘意祥读完书,据说还想送刘意祥念大学,但刘意祥不学无术,惹是生非,王顺只得让他留在家里,帮着干一些生意上的活。
然而刘意祥对舅舅一家毫无感恩之心,搞砸了多起生意不说,还时常在家里辱骂表弟表妹。
外人之所以知道这些事,是因为当时王家三不五时传出争吵,丁桂芬和罗群忍不住时,会跟邻居们抱怨刘意祥,说王顺心软,刘意祥是苦命姐姐唯一的孩子,他不忍心将刘意祥赶出去。
警方进行大量走访后推断,火灾是纵火,纵火者正是刘意祥。
当晚,他因故再次与王家诸人发生冲突,等他们熟睡后,用锤子砸死了舅舅一家,事后自知死罪难逃,又或者悔恨不已,最终选择放火,与他们同归于尽。
可当火蔓延起来,他在极度的恐惧和求生本能下逃到窗口,但仍旧被火势吞没。
这便能解释为什么五具尸体都在床上,而第六具在窗边,且烧死症状明显。
季沉蛟看完资料,觉得这案子还有疑点。以当时的技术,无法从DNA上确定死者一定就是住在绿光巷21号的六人,尤其是窗边那名死者。
刘意祥和舅舅一家积怨已深,激情杀人后畏罪,大概率会选择逃跑。就算良心发现,后悔不已,选择自杀,常理来说,会选择轻松一点的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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