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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导致的后果是洛炀除了练声的时候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一是为了保护嗓子减少声带的使用,二是真的累到说不出话了。
就连和傅君榆相处时都是安安静静的,莲言莲语都不说了,只一双亮亮的眼睛总贴着傅君榆,看着很乖。
傅君榆觉得就连洛炀那插花的背影都顺眼了。虽然花最多放一天就会被丢进垃圾桶,但耐不住洛炀送得勤。
洛炀没发现傅君榆不喜欢花,只是以为傅君榆挑剔,花放了一天他就嫌弃了,傅君榆毕竟是豪门大少爷,洛炀表示理解。
洛炀难得中午有一段休息时间,发消息问了傅君榆确认他在山庄别墅后就过去了。
管家不在,是傅君榆开的门,傅君榆开了门后就不动声色迅速走远——洛炀怀里还抱着一捧花。
洛炀也没在意傅君榆的反应,把花随手放在玄关上,进了房子后熟练地给自己倒了杯水。他余光看到客厅的桌上放了一本书,看清书的封面后动作一顿,睁大了眼睛,下意识看向傅君榆。
傅君榆不明所以。
洛炀迅速喝完杯里的水,有了水的滋润后嗓子舒服了一些,他清了清嗓子:“傅先生,那本书是?”
傅君榆看了一眼他刚才在看的书,《人生如戏》:“怎么?”
“我,就是以为傅先生不会看这种书。”
傅君榆皱了皱眉:“这种书?”
“我以为傅先生看的书都是古典名著,这种年轻作家的闲谈书你不会有兴趣。”虽然洛炀很高兴能在傅君榆这儿看到自己的书,但是该自谦时还是要自谦一下的。
“打发时间罢了,写得也还行。”
这下洛炀就不高兴了,虽然他知道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无论是谁都不愿意别人在自己面前批评自己的心血作品的。
洛炀看到夹着的书签的位置,小声嘟囔:“不喜欢你还看那么多。”
傅君榆被问住了,洛炀好像生气了,也不知道哪里惹了洛炀不高兴,正想开口,却见洛炀已经眼睛发亮地看向一旁的另一本书。
“这个!”洛炀微微睁大眼睛,喜意溢于言表,“是原装的吗?”
傅君榆顺着洛炀视线看去,是上世纪一位Y国作家哈里斯的作品。“是,你知道这个作家?”这个作家不出名,作品更是小众。
“我超喜欢他!”洛炀以前在学校图书馆都找不到这个作家的书,没想到能在这里看到原装书籍。
“傅先生,你也喜欢哈里斯吗?”
傅君榆没说喜欢还是不喜欢:“他的书我基本都看过。”
“我最喜欢他那本《Rosespear》,George和Dasena的感情线很隐晦,但是写得……”
“不急,慢慢说。”洛炀的这副样子很可爱,傅君榆没忍住揉了揉他的头,给他倒了水。
谈到他喜欢的作者和书,洛炀一下子口若悬河起来,尤其傅君榆不仅没有表现出不耐烦,还能和他交流观点。洛炀很少能碰上同样读过这些小众书籍的人。
除了那次在舞台上,傅君榆几乎没见过洛炀这副自信的样子,神采飞扬,是真的了解和真的喜欢文学,有底气的样子,像是在发光。
傅君榆想起之前拿到的洛炀的资料,A大毕业,是本专业学霸,就连辅修的文学专业也是拿了第一,他又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来趟娱乐圈的浑水呢。
为了保护嗓子,洛炀还是克制住了滔滔不绝。洛炀眼巴巴地看着傅君榆:“傅先生,这本书可以借我吗?”他知道有些人藏书不喜欢外借,怕被损坏。
傅君榆犹豫了一下,以前陈萄也借口喜欢读书借走了他的藏书,还回来时上面沾了油渍,他虽然没对陈萄指责什么,但到底还是不悦的。“你可以来这里看,那本《Rosespear》书房里也有。”
“我可以进书房?”洛炀睁大了眼睛。霸总的书房一般是外人勿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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