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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两家长辈对自己都是有恩情的,明玥觉得有条件,也不能叫两个孩子一辈子做睁眼瞎,自己是识字,但总不是个合格的先生。
她一面偷偷看沈煜,见他没表露出不满的表情,就继续说道:“总不能叫他们整日在家里闲混着,便是要送去宋大哥那里做学徒,年纪也小,而且多认识几个字,往后也能走远一些。”
沈煜是能看出明玥的小心翼翼的,越是长久相处,他就越是发现,明玥的每一次提议,都正好中了他的下怀,就是那种很默契的感觉。
甚至连这种担心对方不同意的心情,和自己都是一样的。
他本来今日也是要和明玥提起此事的,只是可惜这朝廷律例多少是有些毛病,对于女子限制诸多,以至于那私塾里不收女学生。
不然他也是打算让女儿们读书的。他可不觉得他沈煜的女儿们会比男孩儿差。
自家的女儿没机会,他却要送别人家的儿子去读书,他也怕明玥心中有想法,认为他重男轻女,所以一直在找机会开口。
没想到明玥和自己想到一处去了。
当下便笑应道:“孩子本就该去上学,多长知识。只是城中无女学,得委屈咱们的女儿们,待我寻着合适的先生,再请家里来。”
女子是不能上学,但大户人家的姑娘们,还是会去请女道,或是那种识文断字人家的寡妇,再有条件好的,会请宫里出来的嬷嬷们。
而且沈煜不但是要教女儿们读书写字,还要给她们找那骑射的先生。
他沈煜的女儿们,一辈子就该像是她们本身的名字一样辉煌如光。
明玥一听,心中尽是欢喜,“那样再好不过了。”
当日晚饭后,沈煜本是要和鹿哥儿和杜子规说上私塾的事情,只是宋家那边找,他抽不开身,明玥只能把两个孩子喊到跟前来。“今日你们早些休息,明日将体面的衣裳都穿上,待中午你们叔叔回来了,领你们去拜见温先生。”
两人见明玥神情严肃,还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又或者要将他们打发到何处去?哪里晓得竟然要他们去拜见温先生……
这是要让他们读书么?
两人相视了一眼,皆是那难以置信的表情,最终还是杜子规垂头看着自己那裤腿下去的木头腿,“小婶,我,我这样,也可以去私塾么?”可是朝廷律例,身体不全之人,是不可参加科举的。
他读书,这不是浪费么?
“怎么不能了?”明玥说罢,察觉出他的顾虑是什么,便道:“读书又不是只为了科举,而且出人头地有很多种方法。更何况读了书,丰富了你的内心和思想,开拓你的视野,于你总是有益无害的。”
她说罢,又朝鹿哥儿看去,“你也没什么意见吧?带子规早些休息,明日也精神些。”
杜子规虽然有了那么一条假腿,可终究是不合贴,走路一颠一跛的。
鹿哥儿哪里有什么意见?他是想报恩,但是他想过了,不识字一辈子只能打杂,这能给大家带来什么?那肯定还是得读书,出人头地,这样没准自己运气好,能挣来功名,往后给杜大德修大坟,给明玥讨诰命。
当然,也能给爹娘修大坟,讨诰命!
对了,还要给杜子规讨个媳妇。
他们俩是住在一个房间的,本来有多余的厢房,但鹿哥儿执意要和杜子规在一个房间,这样方便照应他。
后来明玥想,这样也好,杜子规那腿终究是被生生斩断了,天气变化之时,疼得他那张小脸都扭在一处,鹿哥儿和他住一间厢房,也方便些。
因此便多铺了一张床。
如今两人躺在各自的床上,都有些激动得睡不着。少不得也敞开心扉开始说些知心话,杜子规也是第一次和鹿哥儿提起他父亲杜大德。
明明是同一个人,但是杜子规眼里所认识的父亲,从来都是懦弱胆小没有主见的。
可是在鹿哥儿的眼里,杜大德就是个绝世英雄,两次救自己的性命,也和明玥一样,没有在那最短缺食物的时候把自己推出去。
也正是因为这些恩情,哪怕他比杜子规年纪小,但他仍旧愿意做为一个兄长一样,来照顾着杜子规。
两人是聊到半夜被起夜的沈老爹发现,拿拐杖敲着窗户训斥后才睡着的。
翌日起来多少是有些精神不济的样子,又让沈老爹数落了一回,不过老头子虽是说他二人的不是,还是在他们跟着沈煜出门的时候,给整理衣裳又弄头发的,就指望他们俩看起来精神爽朗些,让先生多几分喜欢。
按理说,这也不是去白嫖,先生开设私塾就是为了赚取束脩养家,既然交了束脩,先生没有不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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