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4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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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生,二回熟。

后来倒也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特别是中午,谢之煜是让余檀上去和他一起用午餐。

只不过余檀想起那天一直到天黑,整个办公大楼几乎人去楼空,她还重新换了一套衣服才可以下楼,就根本不想再上楼。

这个办公室里有太多不堪入目的回忆,沙发、书桌,里面的休息室,留下他们很多的痕迹。

以至于余檀一再强调,谢之煜必须换掉办公室的那张湿透的沙发。

这倒不是什么难办的事,隔天谢之煜就让人重新购置了一套真皮沙发。

余檀每天中午去谢之煜的办公室,不再和自己的同事一起用餐,难免惹人好奇。不过她借口要工作,说要和其他人错峰用餐,也就没人再说什么。

做贼似的,余檀只能等同事走得差不多了,才偷偷摸摸溜到十六楼。

谢之煜的小灶的的确确要比楼下的食堂好吃一些,但小灶也是楼下食堂的大厨亲自做的。

余檀记得自己之前还不知道谢之煜就是总裁时还默默吐槽过,大致意思是他一个人单独开小灶不好。

谢之煜自然要为自己解释一番:“我要是去食堂了,你以为他们能安心吃饭?所以我还是不去他们面前晃悠,让彼此吃一顿轻松的午餐,你好我好大家好。”

余檀觉得谢之煜是狡辩:“别的企业老总都很亲民,为什么你就是喷火龙?”

谢之煜:“别的企业老总是什么样我不知道,但我就是我。”

“你是不一样的烟火。”

谢之煜:“什么玩意儿?”

余檀唱出那句耳熟能详的歌词:“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边唱边笑,乐不可支。

余檀唱歌一贯走调,这次也不例外,但她没事也喜欢哼哼几句。

走调这件事没办法改。

还记得上学那会儿的音乐课,余檀每次唱歌都走调,一首歌曲从她嘴里愣是成了搞笑剧。

有一次因为唱歌的事,余檀还气呼呼地回家说自己跟同学吵架。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同学嘲笑她唱歌走调难听。余檀不服气,自己在家练同一首歌练了很久很久。久到谢之煜耳朵都要听出茧子,可她还是会走调。

不同的是,谢之煜的音乐乐感非常不错,他会弹钢琴就算了,唱的歌也挺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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