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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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琬清眼睛盯着草鱼,连连点头,不过她也不是吃独食的,赶忙开口道:“大家一起吃。”

林建国憨笑,看着妹妹的眼神全是欣慰,他妹妹就是懂事。

林琬清这边已经接过鱼,把它放到了一个水盆中养起来,等晚饭时候吃。

就这么来回折腾一通,下午上工时间到了,林启民从房间出来,叫上林建国戴上草帽,背上锄头,上工去了。

李美秀也从陈香的房间出来了,她眼眶红红的,神色复杂地看了眼林琬清,林琬清抿了抿唇,经过一番思想建设后,开口:“妈,您眼睛咋了?这么红?”

李美秀见她担忧的神色真诚,心里的怀疑去了大半,神色一缓,回了句,“没事,汗水刺挠的。”

说完她戴上草帽,快步取了锄头背上走了。

林琬清叹口气,看来让便宜老妈完全释疑不容易啊,她心头的危机感瞬间上升,不敢再耽搁,回了自己屋里,拿起草帽,背上帆布包,冲着堂屋,喊了声,“奶,我去县城办点事儿。”

说完不等陈香回应,便抬脚大步离开,她要去县城卖头发,搞钱的事得从速,最好挣钱买套房,要不然万一林家容不下她了,她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而县城周一鸣家,中午饭再次上演了一场鸡飞狗跳的闹剧之后,周一鸣便趁机跟爹娘说了他准备娶林清琬的事。

桑兰不是很满意林清琬是农村人,皱着眉头不吭声,周富则闷头吸着报纸卷的烟,也不发表意见。

周一鸣赶紧把林琬清学裁缝的事说了,“有手艺,不用按点上班,能挣钱,又能照顾家里,不比工人差多少,她进了门,妈也能歇歇,这些年您太辛苦了。”

这话成功地打动了桑兰,她这三年带孩子做家务,简直累惨了,是该好好享清福了,于是她手一拍大腿,道:“成,就依你。”

周一鸣嘴角微弯,明儿他就带着媒人去林家提亲去,旷了三年,他也难受啊。

有钱了

林琬清带着草帽子,顶着夏天的大太阳埋头赶路,不大会儿便出了一身的臭汗。

她现在浑身上下就跟冒火一样,而她甩在背后的那两条碍事儿的大辫子,仿佛背着两根烧火棍一样,辫子所拂过的皮肤,带来阵阵刺疼。

“长头发真受罪,幸亏很快就剪掉了。”

她嘟囔了一声后,不由加快了步伐,早到县城早解脱。

从小岗村大队到安城县的县城,有十几里的路程,本来需要差不多2个小时的时间,她不到一个小时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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