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爱慕天亮了白昼忘了我 (第2页)

诺尔很有耐心地留在店里,逮着机会就见义勇为,帮助被欺凌的女孩赶走流氓恶霸,帮走不动路的病人抬到店里给桑初诊,制止一些街头恶斗等等如此之类。

如此过了一个月后。

青年在告别回城主府的时候,期期艾艾在桑初面前,红着耳尖,天蓝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在桑初疑惑的目光下,他闭紧眼睛,再睁开,鼓足勇气“桑初,我喜欢你”

“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他很聪明的主动坦白“桑初,诺尔其实不是这样好的人,你可能也知道是因为桑初才会想要变成更好的人,所、所以可以给诺尔一个机会吗”

“他想照顾你。”

毫无疑问,他表白的话术简直巅峰造极,桑初仅仅考虑了一秒,在青年清澈可怜的目光下,叹息一声,浅浅点头。

真诚的,善良的,有一颗赤子之心的单纯少年,值得被喜欢。

不远处正在擦桌子的灰扑扑的少年,动作停顿了很久,低头着桌面很久很久,久到那情场得意的男人离开了,桑初柔软的嗓音在喊他时,谢终灰才回过神。

沉默地嗯了一声。

他掌心攥紧的抹布染上了斑驳新鲜的血迹,带着肮脏的灰尘,一寸寸裂开,成为丢进垃圾桶的碎布。

就像他一样,肮脏的不值得被珍惜的,随时可以被丢弃的,永远没有资格向桑初告白的可怜爬虫。

他努力说服自己,起码还留在了她身边不是吗

离光明这样近,就算不能伸手触碰,也已经足够幸运了。

诺尔几乎兴高采烈地回去,他向来是外向活泼的性格,一点好事就藏不住,何况是象征着他男人魅力的得意之事

他努力了这么久的事情终于有了回报就连左伦也不好他能追求到桑初,但他成功了他得到了心姑娘的回应,这样的快活得意是无与伦比的。

就算无数次得到最新款的机甲模型也无法带来的强烈满足感。

诺尔当天就通过光脑,向所有认识的人得意洋洋宣布了这一事情,并表示以后桑初就是他女朋友了,任何人都不可以欺负她。

左伦是在下半夜,在下面简短地回复“恭喜。”

几乎一夜之间,似乎所有人都知道桑初成为了城主府小公子诺尔的女朋友,就连来病买药剂的病人也会献媚地说声恭喜。

就好像,桑初成为诺尔的女朋友,成为城主府未来的儿媳妇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情。

在她研究出药剂,并低价出售的今天,都不见得他们这样的羡慕推崇。

桑初在关了店后,和身后沉默的少年道“很奇怪对不对”

“如果是蓝应该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吧。”

他会说,桑初就是桑初,不会成为任何人,也不会成为任何人的标签,他永远是这样的体贴。

少年不知道蓝是谁,但对桑初情绪的感知敏锐到极致,笨拙地安慰“不要、不高兴。”

“如果不喜欢的话,可以反悔。”一个卑劣的大尾巴狼伪装成天真纯洁的小王子来骗取桑初的感情,博取她的怜悯心,利用她的温柔,得到她。

与他相比,又强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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