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一章 小爷我一枪崩了你(第1页)

新月如钩,星光璀璨,皎洁的月光铺洒而下,偌大的青云城仿佛披上了一层霓纱。

此时,位于青云城西北处的林氏家族中,正上演着一幕张灯结彩的大喜之事。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一声声欢声笑语响彻在宴席中,庭院里热火朝天,载歌载舞,近百张桌席坐满了来自各地的宾客贵人。

今日是林氏家族族长的独子林枫与慕容嫣然的婚礼。

人群中央,站着两个手持喜绸的新人,男子清瘦俊朗,身材匀称,身穿红色长袍,脸上始终带着一抹笑意,女子头戴凤冠,容颜极美,倾国倾城,堪称绝代佳人,只是脸上冷若冰霜,与眼前热闹非凡的景象产生了极大的反差。

主持婚礼的司仪再次高喊:“送新人,入洞房!”

“等一下!我反对!”

“我不同意!”

“林枫这个废物哪里配的上慕容嫣然,你们都瞎了吗。”

就在这时,从宴席上突然蹿出了几个少年,跃到了场中。

为首的那名白衣少年怒气冲冲,身后背负着一把长剑,他正是林枫的堂哥,林项南。在他身后紧跟着几个人,无一例外他们都是慕容嫣然曾经的追求者,今天晚上的这场闹婚也是他们提前计划好的。

他们的闯入,让原先所有的欢声笑语在此刻戛然而止。

“项南,你起什么哄,还不退下!”一旁的族中长辈,对为首的少年呵斥道。

“长老,林枫这废物境界这么低,怎能配的上嫣然,我不服,我要跟林枫比试!”

“我们也不服,他一个炼气三层的废物,根本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身后的几个纨绔子弟也在叫嚣着。

周围的人群逐渐散开,一声声嘈杂的质疑声传来,让本就不安的环境更加混乱。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

“你不知道吗,林氏家族跟慕容家族是世交,双方族里的长辈从小便给林枫和慕容嫣然定了娃娃亲,奈何林枫不学无术,都十六岁了才炼气三重的境界,如何配得上慕容嫣然,换做我是林项南,说不定我也会来抢婚。”

“说的没错,慕容嫣然是咱们青云城公认的年轻一辈第一人,林项南又是林氏家族里的天才人物,难怪他会极力反对这门婚事。”

“没办法,人家慕容家族的老族长墨守成规,不想落个言而无信的诟病,这种事,只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喽。”

一阵阵嫉妒、嘲讽的议论声传到林枫的耳边,身着红色长袍的林枫眉头不禁猛地一皱,泛红的眼睛扫向他们。

那几个人心里一哆嗦,立刻闭嘴,林枫虽然境界低微,但是他老爹可是族长,惹不起,惹不起。

族长林琅天端坐在大厅最高处,身上的青袍随风鼓荡,脸上铁青一片,愤怒之下手中的茶杯被一把捏碎,他想象不到,在自己儿子大喜之日竟然有人抢婚,领头的还是自己家族里的小辈。

林琅天居高临下望着身着白衣的少年,威严的声音传来:“林项南,你可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族长,世人都知道我爱慕慕容嫣然许久,为何许配给林枫!”林项南站在原地,不卑不亢,眼睛里泛着怨恨的目光。

“我林项南向林枫请战!”

一石激起千层浪,林项南这一席话从人群中瞬间炸开了锅。

“你”林琅天作势就要发怒。

“父亲,让我来解决”林枫迈步向前,抬手制止住了即将发怒的林琅天,给了他一个放心的手势。

“枫儿,你……”林琅天诧异的看了林枫一眼。

“父亲放心,我自己能解决”

林琅天还想说些什么,见林枫信心十足的样子,只好作罢。

林枫看了一眼身旁冷若冰霜的慕容嫣然,喃喃自语;“我林枫的女人就应该有如此魅力,令天下人折服。”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重生后,摄政王被她撩疯了  谋嫁三爷  在女多男少世界里做完美男神  她是明月与大海  从小兵开始修仙  2005从拿走苹果气运开始  皇叔贵宠:农门医妃狂又拽  末世病娇养成  脸红心跳  遇上霸总被宠上天  监狱里的永罚龙  异世娇宠,种种田生生崽  太古战魂  清宫:舒妃传  巅峰狱少  开挂后,我成了最强驭兽师  握神剑!御帝凰!杀疯三界谁敢惹?  我只想当个技术宅[星际]  修仙:从永恒道法开始  天降女总裁,战神老公超给力  

热门小说推荐
陆少来袭:萌妻哪里逃

陆少来袭:萌妻哪里逃

简介纪宛恬怎么都没想到,曾经无意的一番善举,竟意外救下了陆灏临的宝贝弟弟。当他携着支票,死缠烂打非要报救弟之恩时,她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拿走把你的支票拿走我救人不图回报,请不要侮辱我的初心...

八零军嫂上位记

八零军嫂上位记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大腿,快到我怀里来...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