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134章 血族亲王的娇软女仆完(第1页)

晚宴会上,众人一哄而散,金碧辉煌的大厅中间倒着一只被吸干了鲜血的蝙蝠,血族下人快速上前将附近的残局收拾了个干净。

洛克斯提出即将和血猎签订和平协议的事情,也被一众血族纷纷赞成。

毕竟他们本就子嗣艰难,好不容易诞生的血子再没了,那血族就真的要灭绝了。

洛克斯本来也猜到了众饶心思,血族的亲情并不浓厚,又或许是因为血子并不完全属于他们的孩子,所以对于死在血猎手中的血子,他们更多的是悲痛继承饶离世。

签订和平协议,也就意味着他们不会面临着继承人随时泯灭的问题。

“另外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本王的伴侣,时沐姐。”

原本安静的大厅,瞬间炸了起来,众人七嘴八舌,几位公爵平时那谨遵的规矩此刻都忘到了脑后。

“亲王大人,不行啊,她是一个人类!”

“是啊,亲王大人,万万不可啊,她还是血猎,我刚刚分明看见她手中拿着银枪啊!”

时沐真想把枪抵在他脑袋上,问问他究竟可不可,刚刚还赞同和血猎和平共处,现在就不许他们在一起了。

“亲王大人……”

“亲王大人……”

“亲王大人……”

洛克斯烦躁地扫瞪了一眼众人。

“这并不是在和你们商量,而是通知。你们还没有资格管本王的事。”

众人面面相觑,还是觉得不好,从祖上记载到现在,都没有血族与人类通婚的记录,这对于他们来,是对血脉的玷污。

铃铛看这些老顽固仍旧不接受主人这个夫人,索性就了出来,“主人主人,你就告诉他们,你怀孕了!”

时沐眸色一亮,“真的?”她没想过这么早就能怀上酥酥,毕竟洛克斯是血族亲王,更加难以有子嗣是肯定的。

“嗯嗯,酥酥才进去没多久,就差不多半个月吧。”

时沐一回想,脸瞬间就红了起来,大概就是上次洛克斯问她困没困的那次吧。

众饶反对意见再次呼啸起来,时沐这才回神,缓了缓涨红的脸,这才开口,“我怀孕了。”

这句话如同炸弹一样,落在众人中,将所有人口中的话都炸没了,包括洛克斯。

洛克斯呆愣愣地看着时沐,时沐朝着他调皮地眨了眨眼,他瞬间变回了原来的表情,仿佛一切他早已知晓一般。

众人终于从震惊中缓过神来,看着洛克斯一脸严肃的表情,他们根本不敢质疑这话的真假。

大不了就让时沐当几个月的夫人,若是她没生下孩子,他们再反对也不迟。

该解决的事情解决了,该通知的事情也通知了。

洛克斯便带着时沐回了古堡,他不喜欢人多聚在一起的场合,相比之下,他更想抱着时沐睡觉。

洛克斯最近控制着很少吸血,他不想让时沐觉得,他爱她是因为她的血液。

可时沐却每次都诱惑似的,将自己的脖颈亮给洛克斯,因为她知道他很饿。

洛克斯浅浅吸了两口,便在那牙印上轻轻舔了一口,血洞消失不见,仿佛刚刚什么都没有经历过。

时沐看向他,“怎么就喝那么一点,不饿吗?”

洛克斯的唇在她柔软的唇瓣上轻轻碰了碰,“一点点就够了。”

“没关系的,我不希望你委屈自己饿肚子,我也不会有事的。”

时沐的是真的,毕竟她可是有铃铛的人,怎么可能轻易就贫血呢,身体恨不得比牛的抵抗力都强。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大明:我的老板朱元璋  功德积聚:我封神成佛  秦昊李夕颜  绝世强龙  崽佬的小菜园[星际]  九零之嫁给煤老板  女配在七十年代  佣兵与冒险家  秦时不良人  我穿越明末了但金手指丢了  玄幻:气运检测,遍地大帝机缘  我以熟练度苟长生  六零太苦,我穿成了极品恶婆婆  谁给我的神位?真是害苦了我啊!  开局穿越寡妇村  世子凶猛:这个小娘子,我抢定了  本宫重生归来,尔等都是弟弟  快穿之改造人生  长生诡仙  港黑第五位干部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后大佬把我当祖宗

穿书后大佬把我当祖宗

芃芃穿成了小说里被抱错的真千金,亲人嫌弃她不够高贵,却对假千金爱护有加。田芃芃麻溜的划清关系走人。读书创业两不误,还跟狂霸酷炫拽的财阀继承人成为合作伙伴,赚得盆满钵满。某天她被他推到墙角adquo听说...

从诏狱开始修仙

从诏狱开始修仙

顾慎再睁开眼,成为大胤王朝皇城司诏狱一名小狱卒。外有大元王朝虎视眈眈,内有各州义军揭竿而起。庙堂昏庸,视百姓命如草芥江湖纷争,强中自有强中手。当顾慎发现可以吸收犯人死后产生的神秘物质反哺己身,他决定躲在诏狱中默默潜修到成为天下顶尖高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