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70章 很好(第3页)

郑侯确实是个能干的人,他这侯爵是自己凭军功挣来的。他不是郑氏的大宗,袭爵的是他同祖的堂兄,郑氏大宗本有一个国公的爵位,但到了他堂兄身上也降成了侯爵了。郑氏一大家子叙齿,郑熹虽然是郑侯的长子,按大家族的叫法,他还是七郎。

郑熹那么大一个儿子,大理寺的正事龚劼案还没结案,最近常往舅家跑,还夜不归宿的。郑侯要是察觉不出来有问题,那就奇怪了。

郑熹在大理寺里威风得紧,回家就被亲爹提到跟前问话:“你舅舅家的事儿,有难处了?”

“呃……”

“嗯?”

郑熹很坦率道:“舅舅正在头疼,咱们也要头疼了,与龚劼案有些牵涉,舅舅就快要立世子了。”

“哦?”

郑熹将最近发生的事儿说了。

郑侯道:“原来是这样。你娘才说,你长大了,能干事了,贼也拿了、赃也拿了,我看你还是不着家,就知道这里面有事儿。不过你娘要伤心了,她很喜欢那府里的大郎的。这两天,把霖娘送到她跟前陪她。”

“是。”

郑侯道:“你舅舅不告诉我,我也不去找他!你们两个就是这么办事的?与龚劼有关的事儿,就敢拖着?告诉你舅舅,现在要快刀斩乱麻!顶好不要耽搁,不要让事情在别处发出来,到时候任凭他怎么解释,陛下一时也是听不进去的。你更是!你还管着龚劼的案子呢!”

郑熹道:“儿明白的。”

“你明白个屁!你要明白了,就不至于拖到现在了!”

郑熹解释道:“起初只当是家贼,纵是那小子偷拿了,也只当他长大了,处处用钱,实没想到他是拿来干这个了!”

郑侯道:“派了谁,你要怎么干?”

郑熹又说了,郑侯就骂高阳郡王:“呸!还说他明白呢,全家上下那么多人,连同属官,都不如你手下的人查得明白。那个孩子,叫来我看一看。”

郑熹不敢说不行,派人去叫了来。

————————

祝缨头回见郑侯,心里也没底,还有点担心这人眼太毒,叫破自己是个女孩儿。

等到拜见郑侯,她只看了郑侯一眼,头不由自主地压低。郑侯须发已有了明显的银丝,看起来倒不凶恶,祝缨却觉得压力极大。心里不由冒出在府城时金良说的一句话“手上见过血”。

郑侯的血腥味儿,显然比她浓多了。金良跟着郑侯上战场,以军功摆脱了奴婢的身份而成为军官,手上未尝没有人命,祝缨在他身上就没感受到很大的压力、血味。

郑侯有。

郑侯细细看了她一阵,说:“好小子,见过血。”

祝缨小小吐了一口气,郑侯笑了:“还行。过来我瞧瞧。”

都瞧过了,还过去!祝缨小小腹诽,老实走过去,也抬眼再仔细看郑侯。郑侯笑道:“不错不错!我常说金良傻乎乎的,他说你胆子不小,这回他倒没看走眼。”

郑侯看祝缨还是很喜欢的,他喜欢能干的年轻人,也喜欢长得整洁的孩子。祝缨不够高大健壮,但是够机敏,一眼扫过来也是个肚里有主意但做事稳重的样子。郑侯道:“这孩子很好。”

顺手把一柄金刀给了祝缨:“拿去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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