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墨文学

第三十一章 玉云鹤妖尸(第1页)

这只血蝠是被针类法器从眼睛处刺穿大脑而死,尸体保存非常完好,的确是祭炼骨鬼的极佳原料,甚至因为血蝠本身就懂得数种血道法术,祭炼成骨鬼后,血气与阴气交汇,说不定可以产生什么异变。

出售的弟子见秦元辰对血蝠尸体多看了几眼,有些兴趣的模样,连声道:“这位师弟,这只血蝠可是被我一击毙杀,没有伤其它身体部位分毫,可是相当难得的啊,只要五十灵石,就卖给你了。”

说罢,还做出一副亏大了的模样。

秦元辰笑了笑,摇摇头,往其它地方走去。这血蝠对想祭炼战斗骨鬼的弟子来说,确实非常适合,当对只想祭炼个飞行骨鬼的他,没有什么作用。

代步的飞行骨鬼可稀罕着,那只血蝠如果祭炼成骨鬼,让它双足抓住修士肩膀,也不是不能带人飞起来,不过一定飞的不快,说不定还不如御器飞行。

像牧师姐那样的骨雁,是一只朱雁尸体祭炼而成的,可以驮着数人飞行,那是因为朱雁刚好是一种体型庞大,又实力弱小的妖兽,否则一般来说,妖兽修为越高,体型越大,尸体也卖的越贵,一般都被买去祭炼战斗骨鬼了。

秦元辰边走,边思索:“怎么办呢,难道我要奢侈一回,花大量灵石买一具高级妖兽的尸体,只为祭炼一只飞行骨鬼?像朱雁这样的妖兽尸体,可是可遇不可求啊。”

“呃?”

秦元辰鼻子动了动,突然闻到了一股极淡的腐臭味,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摊位上,摆放着一只庞大的妖兽枯尸。

见到枯尸上长满的羽毛,秦元辰眼神一亮,急忙走过去。

只见这个枯尸是一只巨鸟,以一个奇怪又优雅的姿势蹲伏着,身上的血肉已经被风干了,变成一层紧贴在骨骼上。看巨鸟修长的脖子和双腿,这似乎是一只妖鹤。

秦元辰问道:“师兄,这是什么妖禽?”

鹤尸后面,一个闭目养神的男子睁开了眼,打量了秦元辰一番,开口道:“这是一只玉云鹤老死后的干尸。相传玉云鹤感知到寿元将尽时,就会到一座高山之巅,在那里静待死亡,这是我在一处山巅两块巨石合缝中找到的,我估计它死前应该有凝气巅峰的境界,你要是买得起,就一百灵石拿去吧。”

秦元辰目光一凝,打量着这具妖尸,它确实保存的很完好,干枯的皮肉收缩在骨骼上,羽毛也连在皮肉上没有掉落,只是有些枯皱。它蹲伏着,修长的脖子呈一个优雅的弧线弯到后背,脑袋轻轻搁在背上,似乎这就是它等待死亡时的姿势。

不过神念扫视到内部,就会现它骨骼里的灵力已经流失小半,骨质也不如刚死亡时那样坚韧,难怪一只凝气巅峰的妖禽尸体只卖一百灵石。

秦元辰思索片刻,没有开口买下,而是到别处看去了。

半响后,只见他又回到了这里,这次没有丝毫犹豫,掏出灵石买下了这具鹤尸。

全部看了一圈后,最合适的还是这只玉云鹤的干尸。

只是这具鹤尸太庞大了,刚好过了秦元辰储物袋容纳的极限,秦元辰只好加持一个巨力术,硬生生地把鹤尸搬回了居住石屋。

在石屋里,秦元辰喘着气,擦拭额头的汗水,上下打量着这具鹤尸。

玉云鹤可是一种稀有妖禽,据说身姿修长,体态优雅,羽毛玉白,羽尖泛青,模样极美,而且飞行度也极快,很多高阶女修都喜欢收服一只做灵宠。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重生七零我从草根逆袭成白富美  步辇  竹马退婚?我转身扑向京圈大佬  亡灵法师种田记之手办达人  穿越兽世,小雌性每天都在修罗场  将军嫡女勇闯娱乐圈,众人皆被秒  黄泉碧落皆不见  绿野记  我,穿书反派,温柔师尊请留步  盗墓:老祖九门之后放飞自我啦  小王子的蜜  模拟星铁:奇迹归你,死亡归我  带着闪闪果实到妖尾  穿越成为童养媳,虐渣养娃嫁兵哥  精灵:神之子的我从零开始旅行  趁生崽抢工作?七零大嫂整顿婆家  从魔卡开始的综穿之旅  当不了兄弟  卷入异世界的少女  离谱,她是指挥  

热门小说推荐
七零时装设计师

七零时装设计师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皇叔:别乱来!

皇叔:别乱来!

她身怀异能,被当成试验品活活电死,一朝睁眼,竟变成沧澜国叶家不受宠的表小姐,被虐待被退婚被陷害,却始终有那位权倾天下的皇叔护她,为了能够继续嚣张跋扈作福作威,赶紧抱住皇叔的大腿渣爹后妈白莲花,婊...

伏天氏

伏天氏

东方神州,有人皇立道统,有圣贤宗门传道,有诸侯雄踞一方王国,诸强林立,神州动乱千万载,执此之时,一代天骄叶青帝及东凰大帝横空出世,斩人皇,驭圣贤,诸侯臣服,东方神州一统!然,叶青帝忽然暴毙,世间雕像尽皆被毁,于世间除名,沦为禁忌从此神州唯东凰大帝独尊!十五年后,东海青州城,一名为叶伏天的少年,开启了他的传奇之路…...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