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轻大度挥挥手里点单机:“不难为你,你写也行。”
他拿起本子,又是没动。
林轻从围裙兜里摸出支圆珠笔:“给你给你,写吧。”
他低头看她,却没接笔。
林轻拿着笔愣了一下,半天反应过来,“啊”了一声:“还真是为了那宝贝的42张钞票啊?!”
她喃喃自语:“这种事儿都让我碰上了?”把笔收了,摇着头转身,“我没差你钱,以后别来找我。”
那一个转身的瞬间,他眼里有一丝恐慌,下意识向前踏了一步,伸出手去……
就在这时,一辆跑车“噌”地停在路边,车里下来一个戴墨镜的男人,像炮弹一样一把搂过林轻肩头,比女人还锥子的下巴搁在她肩头:“好久不见!”
第三十二章
对方的这种行为,无疑等于大马路上忽然冲上来挖林轻鼻孔,让林轻很不爽。
尤其是当对方的手还搭在她不那么明显的胸部上时。
这种事不用经大脑,小脑就够了。林轻随手抓过搭在肩上的手腕一拧,另一只手“啪啪”扇上那张凑过来扎人的脸,一边扇一边骂:“神经病啊,谁和你好久不见?!”
十分符合本土剧情地,原本挡住他大半张脸的墨镜掉在地上,露出一张狐媚惑主的脸来。
林轻刚要再加一拳,看到那张脸又及时刹车。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长得美确实有一点好处,就是不管做了什么,也没人舍得打你的脸。
当然,美到逼得人家泼硫酸要另算。
总之林轻是愣了一下,愣的时候反应过来这张脸恁是眼熟。
毕竟曾经因为这鼻子、这嘴、这眼睛、这眉骨照了好几个月的镜子,此刻见到这辈子唯一追过的明星、对方还从天而降扑到自己怀里(脑补),林轻有点晕。
这么一晕脸上还有点热,半天顺出一口气来:“尹俊希?!”
名字的主人纤长的指尖摸了摸脸,用带着口音但还算标准的中文说:“还是、这个、感觉~~”
还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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